来源:北京晚报微信公众号
北京石景山区一住户在家里养了上百只流浪猫,影响了小区100多户居民正常生活,引发群体性排除妨害纠纷。石景山法院联合多部门进行诉前调解,目前该住户已将猫全部迁出并妥善安置。
“不敢开窗,味道太大了。”“半夜常被猫叫声吵醒,孩子学习也受影响。”该小区103室住户曹某在屋内饲养了100余只流浪猫,因异味、噪音等问题严重影响周边100多户居民正常生活。经社区、街道多次协调无果,其中22户居民拟起诉要求其迁出猫只、停止侵害。该社区向综治中心请求统筹纠纷化解工作。
街道于是启动“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综治中心成了这场纠纷的“指挥中枢”。收到请求后,与法院研判会商,评估认为该纠纷事实清楚,但直接判决面临诉讼周期长、执行难度大的现实问题。为促成实质性化解,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由综治中心统筹开展联动调解。
法院派驻综治中心特邀调解员到小区走访,耐心疏导,释明调解在促进自动履行、实质解决纠纷、降低维权成本等方面的优势。“我理解大家的心情,但走诉讼程序的话,需要给曹某答辩期,即使法院判了,他还享有上诉权,诉讼周期长,如果曹某不配合,大家还得申请强制执行,周期更长。”
同时,调解员耐心与曹某商讨迁出猫只的具体方案,从有利于猫只生存、各方利益角度说明了主动搬出的好处,也阐明拒不排除妨害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引导曹某从消极回避转向正面回应。
“您的善意不能建筑在妨碍邻里安宁的基础上,我们一起想办法,给猫找个温暖的去处,也给邻居们一个安宁的冬天,您看好吗?”石景山法院法官姚媛向曹某详细释明关于相邻各方的法定权利义务,引导其明晰法律责任。共同明确了以“猫只迁出”为核心,以“明确期限”为关键的解决方案。
“我们可以制定分批搬迁计划,给你缓冲期,也给猫咪适应时间。”面对曹某提出的寻址搬迁的实际困难,法院在坚持“必须迁出”底线的前提下,提出分批实施、限期完成的明确计划,等找到适合猫只生活的场所后再集中搬运。
通过调解员与姚法官“调解的柔性温度+强制的法律力度”共同作用,双方就履行期限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王某等22户居民与曹某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姚法官将民事调解书交给22户居民和曹某,“希望从今天起,大家的邻里关系逐渐回暖,同时要注意室内活动可能对邻居造成的影响。”
北京晚报记者 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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