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电梯维保行业“反内卷”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综合整治行业“内卷式”恶性竞争的决策部署,坚决破除电梯维保领域“低质低价”乱象,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全面筑牢全市电梯质量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与合法权益,现将我市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低质低价恶劣竞争行为

2025年5月,根据年度检查计划,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辖区内小区在用电梯维护保养情况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实,A电梯公司未履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法定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A电梯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案件背景:A电梯公司与某物业小区签订《电梯保养合同》,负责该小区电梯维护保养服务,据了解,每月维保项目收费仅280元/台。2025年5月,执法人员抽查该小区7栋某电梯2025年5月某日的维保监控录像时发现,A电梯公司维保人员在当日9时42分至10时14分的半月维保作业中,未对电梯轿厢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及轿门防撞击保护装置进行维护保养,且未真实记录该次维保情况。上述被遗漏的维保项目均涉及电梯安全运行的关键安全部件(如报警/对讲装置失效可能导致困人时无法及时救援,轿门防撞装置缺失易引发剪切事故),直接影响电梯安全性能。

关联问题:本案反映出电梯使用管理人,重价格轻质量,粗暴低价采购电梯维保服务。电梯维保公司重经营轻安全,以明显低于市场合理成本价格承揽项目,涉事维保项目月收费280元/台,再通过故意减少维保项目、降低维保质量以牺牲电梯安全为代价换取市场份额,属于专项整治重点打击的第一类违法违规行为。

案例二:走过场维保行为

2025年8月,根据检验机构反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辖区内某小区的电梯维护保养情况开展核查。查明B电梯公司未履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相关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B电梯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案件背景:2025年8月,检验机构对某小区6台电梯进行定期检验,发现上述6台电梯部分检验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该小区的电梯进行检查,检查发现B电梯公司从2025年1月至8月在对上述电梯维护保养时,均未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检查,但在《电梯维护保养记录》中均显示所有的维保项目均为正常。立案查处后,我局对B公司维保情况开展“回头看”,确认其已整改到位,无维保漏项现象。

关联问题:本案属于虚假维保行为中典型的走过场维保。电梯维保单位为缩短电梯维保时间,以较少人手抢占更多市场份额,刻意减少维保项目。据电梯维保单位称,按之前漏项方式进行维保,两人每日可以多维保近十台电梯。此类行为是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打击的第三类违法违规行为。

案例三:无人维保行为

2025年5月,根据系统警示,市场监管部门对C公司电梯维保作业进行大数据智慧分析,查明C电梯维保公司未履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相关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的规定,我局依法对C电梯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案件背景:C电梯公司从2025年3月起负责某工厂14台电梯维护保养工作。2025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以高压态势加强电梯维保监管,并创新运用数字化手段,实现对维保作业的智慧化、非现场动态监测。2025年5月某日,市场监管部门运用数字监管系统,及时预警了上述10台电梯的异常情况,及时发现C电梯公司负责维保的10台电梯存在“无人维保”的异常情况。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后,C电梯公司已按要求安排人员入厂维保电梯。

关联问题:本案属于虚假维保行为中典型的未实际开展检查与维护。个别工厂类电梯使用管理人长期忽视电梯安全管理,缺乏对电梯维保单位管理。据了解,电梯维保单位存侥幸心理,考虑到本地维保项目不多,为节省成本,刻意不派人员进场维保,以弥补小区低价维保的缺口。此类行为是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打击的第三类违法违规行为。

请各电梯维保单位深刻吸取以上典型案例教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维护保养职责,平衡服务质量与运营成本,坚决杜绝低质低价竞争、虚假维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电梯维保行业良性生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

来源:“茂名市场监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