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坛子里到底是什么?!”
我抓着她的肩膀嘶吼,声音大得连我自己都感到陌生。
为了她五年里第一次回平壤,我卖了奶奶的传家宝,凑了十万块钱给她。
可她回来,对钱的事绝口不提,却像护着命一样护着这个破坛子。
我所有的爱和牺牲,在那一刻都变成了天大的笑话。
“求你了,李浩……别碰它……”
她缩在墙角,哭着哀求,看我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怪物。
她的恐惧,在我看来就是心虚。
在一个暴雨的夜里,我当着她的面,把那个坛子举过头顶,狠狠砸碎。
当里面的东西滚出来时,我双腿一软,瘫坐在地。
我才明白,我砸碎的根本不是坛子,是我自己的魂。
我捂住脸,哭得像个被全世界抛弃的孩子。
我第一次见到金英美,是在公司楼下那家朝鲜冷面馆。
那是个夏天,热得像个巨大的蒸笼,柏油马路被晒得软趴趴的,能粘住人的鞋底。
我每天中午都去那家店,不是因为他们家的冷面有多好吃,主要是图个凉快。店里的冷气开得像不要钱,一走进去,身上的汗就立马缩回毛孔里。
店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朝鲜族男人,汉语说得比我还溜,见谁都笑眯眯的。店里的服务员都是些年轻的朝鲜姑娘,穿着一样的民族服装,胸口别着小小的领袖像章,话不多,手脚却很麻利。
她们就像是流水线上的产品,长得清秀,表情也差不多,都是一种礼貌的、没有温度的微笑。
那天,店里来了一个新的。就是金英美。
她跟别的姑娘不一样。别的姑娘是安静,她是沉默。
她站在角落里,像一棵刚被移栽过来的植物,叶子都耷拉着,浑身上下都写着“别碰我”。
她不看人,眼神总是落在地上,好像地上有钱捡。
客人喊她,她的身体会先是微不可查地抖一下,然后才抬起头,用一种受惊的眼神看着你。
她长得很干净,脸很小,下巴尖尖的,嘴唇没什么血色。最好看的是她的眼睛,是那种很纯粹的黑色,像两口深不见底的井。
我点了一碗冷面,她端过来的时候,手腕抖得厉害,汤汁差点洒出来。
她吓得脸色发白,用韩语飞快地说了一句什么,大概是“对不起”。
我摆摆手,用我刚从韩剧里学来的蹩脚韩语说:“没关系。”
她愣了一下,好像没料到我会说这个。她看了我一眼,这是她第一次正眼看我,然后又迅速低下头,像兔子一样跑开了。
从那天起,我开始留意她。
她干活特别卖力,擦桌子的时候,恨不得把桌子擦掉一层皮。别的服务员偶尔会凑在一起,用我听不懂的语言小声说笑,她从来不参与。
她就像一个透明的玻璃人,站在人群里,却又和所有人隔着一层看不见的墙。
有一天,我看到一个喝多了的男人抓着她的手腕不放,嘴里说着浑话。
她拼命挣扎,脸涨得通红,眼睛里全是恐惧,但她就是不喊。她只是咬着嘴唇,死死地忍着。
我看不下去了,走过去把那个男人的手拉开。
我说:“哥们,喝多了吧?差不多行了。”
那个男人骂骂咧咧地走了。金英美站在原地,低着头,肩膀一抽一抽的。
我以为她在哭,走近了才发现,她是在发抖。
那天之后,她对我好像有了一点点不一样。我再去吃面,她会主动过来帮我点单,虽然还是不怎么说话。
有一次,她端面给我的时候,小声说:“谢谢。”
是中文,发音很生硬,像石头在地上滚。
我笑了笑,说:“不客气。”
我们之间最开始的交流,就是这样,一个词一个词地往外蹦,像两个刚学说话的小孩。
真正的转折发生在一个冬天的晚上。那天特别冷,刮着北风,跟刀子一样。
我加完班,快十点了,想着去吃碗热汤面。一推开面馆的门,就看见金英美一个人在收拾。
她穿着单薄的工作服,脸冻得发白,一边擦桌子一边咳嗽,咳得很厉害,整个背都弓了起来。
我问老板:“她怎么了?”
老板叹了口气,说:“感冒了,好几天了,让她休息她不肯,怕扣钱。”
我心里说不出的难受。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姑娘,一个人在异国他乡,病了都得硬撑着。
我什么也没说,转身走了。
第二天中午,我没去吃面。我算好她中午休息的时间,在面馆后门等她。
我手里提着一个保温杯,里面是热姜汤。我还买了一盒感冒药。
她出来的时候,看到我,愣住了。
我把东西递给她,说:“喝点热的,会舒服点。还有这个药。”
她看着我手里的东西,没接,眼睛里又露出了那种警惕的神色。
“不要钱。”我补充道,“我妈说,生姜是治感冒的。”
我把东西硬塞到她怀里,她抱着那个温热的保温杯,像是抱着一个烫手的山芋。
她低着头,很久很久都没有动。
我以为她要拒绝,转身想走。
她突然开口,声音小得像蚊子叫:“为什么?”
我回头看着她,她也抬起了头,眼睛红红的,里面有水光。
我挠了挠头,想了半天,说:“没什么为什么。就是觉得,你应该被好好照顾。”
说完这句话,我自己都觉得有点肉麻。
但她好像听懂了。她抱着保温杯,对着我,深深地鞠了一躬。
从那天起,她看我的眼神里,那层冰好像开始融化了。
我们的关系,就是从那碗姜汤开始的。
后来我才知道,她来这里是劳务输出,有严格的管理,几乎不能单独外出。她们的世界很小,就是餐馆和宿舍两点一线。
我成了她那个小世界里唯一的意外。
我开始想办法带她看看外面的世界。
我会借口公司聚餐,跟她们餐馆订餐,然后点名要她跟着来送。这样,她就能名正言顺地走出那条街。
我带她去了超市。她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眼睛瞪得大大的,像个好奇的孩子。她拿起一包薯片,翻来覆去地看,又小心翼翼地放回去。
我拿了一大堆零食,塞进购物车,告诉她:“喜欢哪个就拿,我付钱。”
她红着脸,一个劲地摆手,说:“不,不。”
我不管,结完账,把一大袋子零食塞给她。她提着那个袋子,像是提着千斤重的东西。
我教她用智能手机。那时候她还在用一个老掉牙的按键手机,只会打电话。
我给她买了个便宜的智能机,下载了聊天软件,教她怎么打字,怎么发表情。
她学得很慢,像个笨拙的学生,一个拼音要学好几遍。但她很认真,每天晚上都会躲在被子里练习。
有一天半夜,我收到她发来的第一条信息,只有两个字:“你好。”
后面还跟了一个笑脸的表情。
我看着那两个字和那个笑脸,心里突然就软了。
我们就像在进行一场地下恋爱。白天在餐馆,我们是顾客和服务员,顶多就是多说两句话。
到了晚上,我们才能通过手机,聊一些真正属于我们的话。
她告诉我,她家在平壤,家里有爸爸妈妈,还有一个弟弟。她爸爸身体不好,她出来打工,就是为了给爸爸挣医药费。
她说起家乡的雪,说那里的雪下起来,能把整个世界都埋住,一片白色,特别干净。
她说的时候,眼睛里有光。
我们的关系被捅破,是在她来中国快满一年的时候。
按照规定,她的合同到期了,就要被送回去。
那段时间,她肉眼可见地焦虑起来。她话变得更少,常常一个人发呆,有时候我跟她说话,她都听不见。
我知道她在怕什么。她怕回到那个熟悉又贫穷的环境,怕再也见不到我。
我也怕。我习惯了每天去面馆看她一眼,习惯了晚上跟她聊天,习惯了生活里有这么一个让我牵挂的人。
我无法想象她离开之后的样子。
那天晚上,我约她出来。我跟餐馆老板撒了谎,说我家里有急事,需要一个会说韩语的人帮忙。
老板看我的眼神很复杂,但最后还是同意了。
我带她去了江边。晚上的风很大,吹得人脸疼。
我们走了很久,谁都没说话。
最后,我停下来,转过身看着她。
我深吸一口气,用我所有会的韩语单词,加上手语,磕磕巴巴地告诉她,我喜欢她。
我说:“金英美,留下来。我养你。”
我说完,自己都觉得好笑,这算哪门子的告白,像个土财主。
她站在那里,看着我,眼泪突然就下来了。不是那种无声的流泪,是嚎啕大哭。
她把一年来的所有委屈、恐惧和不安,都哭了出来。
她哭着扑到我怀里,力气大得惊人,好像要把自己揉进我的身体里。
我抱着她,拍着她的背,一遍遍地说:“别怕,有我呢。”
那天晚上,她没有回宿舍。
我给她租了房子,就在我住的小区。我跟餐馆老板说,我雇了她做我的私人韩语老师。
我知道这是个很烂的借口,但老板什么也没说,只是帮她办了手续。他大概也是个好人。
就这样,金英美留了下来。她脱下了那身民族服装,换上了我给她买的普通衣服。
她不再是那个沉默的服务员,她成了我的女人。
我们同居了。
那是一段像梦一样的日子。
房子是我租的,很小,一室一厅,但被英美收拾得一尘不染。
她好像有用不完的力气。每天天不亮就起床,给我做早饭。她的手很巧,会做各种各样的朝鲜小菜,泡菜、拌桔梗、酱土豆,摆得整整齐齐。
我上班的时候,她就在家打扫卫生,洗衣服,或者看电视学中文。她的中文进步神速,很快就能跟我进行正常的交流。
她很节俭,从来不乱花钱。我给她的钱,她都一笔一笔地记在小本子上。买菜花了多少,买日用品花了多少,清清楚楚。
她给我买东西,却很大方。她会给我买很好的衬衫,给我买我喜欢吃的零食。她说:“你的钱,就是我的钱。我的钱,还是我的钱。”
说完,她自己先笑起来。她笑的时候,眼睛会弯成月牙,特别好看。
我这才知道,原来她不是天生沉默,只是以前没有可以让她放心开口的环境。
和我在一起后,她的话渐渐多了起来。她会跟我讲她小时候的故事,讲她怎么跟弟弟去河里抓鱼,讲她第一次见到领袖画像时的激动心情。
她说那些的时候,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语气很平淡。但我知道,那些记忆都刻在她的骨头里。
她对外面的一切还是有点害怕。她不敢一个人坐地铁,不敢跟陌生人说话。
我休假的时候,就带她出去玩。我们去了公园,去了动物园,去了我能想到的所有地方。
她第一次看到大象的时候,激动得像个孩子,拉着我的手不停地跳。
她第一次坐过山车,吓得全程闭着眼尖叫,下来之后,腿都软了。她抱着我,又哭又笑。
我看着她,觉得我做的这一切都值了。
我把她保护得很好,像养在温室里的花。我觉得,她只要负责开心就够了,所有风雨都由我来扛。
我们很少吵架。她脾气很好,总是顺着我。
唯一一次闹别扭,是因为钱。
她每个月都会去一个特定的地方,把她省下来的钱寄回家。我不知道她通过什么渠道,她也不说。
我知道她家困难,就想多给她一些钱。
我把一张存了五万块钱的卡给她,说:“这个你拿着,给你爸爸买点好药。”
她看着那张卡,脸色都变了。她把卡推给我,说:“李浩,我不能要。你的钱,是你辛苦挣的。”
我说:“我的钱,不就是你的钱吗?”
她说:“不一样。我们……我们还没有结婚。”
我愣住了。这是她第一次提到“结婚”这个词。
我看着她,她眼神里有期待,也有一丝自卑。
我明白了。她虽然跟我生活在一起,但在她心里,她始终觉得自己是外人,是在依附我。
我把她拉到怀里,说:“好,那我们就结婚。等你拿到身份,我们就去领证。”
她的眼圈红了,把头埋在我胸口,用力地点了点头。
就这样,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们像一对最普通的夫妻,过着最平凡的生活。
五年,一晃就过去了。
这五年里,她一次都没有回过家。
不是她不想,是不能。她的身份特殊,出来就不容易,回去更难。
直到第五年,政策松动了,她终于获得了一次为期一个只月的回乡探亲的机会。
拿到通知的那天,她激动得一晚上没睡。她拉着我,给我看她家人的照片,一遍一遍地跟我说她爸爸、妈妈和弟弟。
她的喜悦感染了我,我也替她高兴。
但高兴过后,是新的忧虑。
她开始变得焦虑,常常一个人发呆。我知道她是为了钱。
她想风风光光地回去,想给家人带很多钱和礼物,想证明她这五年在外面过得很好。
可她自己根本没什么积蓄。她省下来的钱,大部分都寄回了家。剩下的,根本不够。
她开始疯狂地找兼职。去餐馆刷盘子,去发传单,什么脏活累活都干。
我看着她一天天瘦下去,心疼得要命。
我对她说:“别干了,钱的事情我来想办法。”
她看着我,摇摇头,说:“不,李浩。这是我自己的事。”
我知道她的固执。她不想再欠我什么。
那一刻,我做了一个决定。一个我自己都觉得疯狂的决定。
我决定卖掉我家的传家宝。
那是一块玉佩,我奶奶留给我的。通体温润的白色,上面雕着“平安”两个字。
奶奶说,这是我们家的根,以后要传给我媳妇的。
这块玉佩,我从小戴到大,后来怕弄丢了,就一直小心地收在盒子里。它对我来说,不只是一块玉,是我对奶奶的念想,是我们家的一个象征。
我犹豫了很久。我半夜睡不着,把那个小木盒拿出来,摩挲着那块玉佩。玉佩冰凉,贴在手心,好像能感觉到奶奶的温度。
我想,如果奶奶还在,她看到英美这么好的姑娘,也一定会喜欢她的。她肯定也希望我能帮她。
一个传家宝,如果不能给我爱的人带来幸福,那它就只是一块冰冷的石头。
想通了这一点,我心里反而轻松了。
我背着英美,偷偷去了古玩市场。
我找了一家看起来最靠谱的店,把玉佩拿了出来。
老板是个戴着老花镜的老头,他拿起玉佩,对着光看了半天,又用放大镜仔细瞧。
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说:“小伙子,这可是个好东西啊。家里传下来的吧?真要卖?”
我点点头,说:“急用钱。”
他沉吟了一下,说:“我给你这个数。”他伸出了一根手指。
“十万?”我有点惊讶。我以为顶多值个三五万。
老板说:“看你是个实在人,我也不坑你。这块玉的料子好,年份也足,值这个价。”
我没有犹豫。我说:“好,卖。”
拿到那十万块钱的时候,我手都在抖。那是十沓崭新的人民币,厚厚的,沉甸甸的。
我把钱装进一个信封,回了家。
英美还在看招聘信息,眉头紧锁。
我把那个信封放到她面前。
她抬起头,疑惑地看着我:“这是什么?”
“你打开看看。”我说。
她打开信封,看到里面厚厚的钞票,整个人都惊呆了。
她抬头看着我,嘴唇哆嗦着:“李浩,你……你哪里来这么多钱?”
我笑了笑,说:“你别管了。这些钱,你拿着回家。给你爸买点好药,给你妈买件新衣服,给你弟交学费。剩下的,你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她站起来,把钱塞回我手里,态度很坚决:“我不能要!这太多了!”
我抓住她的手,把信封重新塞给她。
我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英美,这不只是钱。这是我替你尽的孝心,也是我对我们未来的承诺。你就当我,提前给你家的彩礼了。”
“彩礼”两个字一出口,英美的眼泪“刷”地就下来了。
她拿着那个信封,像是拿着全世界最重的东西。她看着我,眼神里有感动,有震惊,还有一种我当时看不懂的复杂情绪,像是愧疚。
她哭了很久,最后,她收下了。她把那个信封紧紧地抱在怀里,好像抱着一个新生的婴儿。
送她去机场那天,她穿得很漂亮。是我给她买的新衣服。
在安检口,她抱着我,抱了很久。
她说:“李浩,等我回来。”
我说:“好,我等你。”
她又说:“你一定要等我。”
我说:“傻瓜,我不等你等谁?”
她一步三回头地走了,背影消失在人群里。
我看着她消失的方向,心里充满了为爱付出的自豪感。我觉得自己像个英雄。
我卖掉了我的过去,但我觉得我赢得了我们的未来。
我当时天真地以为,故事到这里,就该是圆满的。
我不知道,这只是一个开始。一个走向深渊的开始。
英美走了。
我们那个小小的出租屋,一下子变得空空荡荡。
我下班回家,再也没有热腾腾的饭菜。沙发上,再也没有她蜷缩在那里看电视的身影。
空气里,好像还残留着她的味道,但到处都是冰冷的。
最初几天,我还能收到她的消息。
她是通过一种我不知道的方式,辗转托人传出来的。消息很短,就是“已到家,一切安好,勿念”。
收到消息的时候,我心里是甜的。我想象着她拿着我给的钱,在家人面前扬眉吐气的样子。
我想象着她父亲用上了好药,病情好转的样子。
我觉得我那块玉佩,卖得值。
一周后,消息中断了。
彻底的中断,杳无音信。
我开始慌了。我安慰自己,那里通讯不方便,没有消息才是正常的。
我每天守着手机,翻来覆去地看那几条旧信息。每个字我都认识,但连在一起,却让我越来越不安。
时间一天天过去。十天,二十天。
我像个疯子一样,每天都在倒数。数着她回来的日子。
公司里的同事开始说闲话了。
午休的时候,他们会状似无意地问我:“李浩,你女朋友还没回来啊?”
“快了。”我强笑着回答。
一个跟我关系还不错的同事,把我拉到一边,说:“浩子,我跟你说句实话,你别不爱听。那种地方来的女人,你对她再好也没用。她拿着你那么多钱回去了,还会回来吗?”
我当时就火了,我说:“你胡说什么!英美不是那样的人!”
同事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当局者迷。你自己留个心眼吧。”
他的话像一根刺,扎进了我的心里。
我嘴上不承认,但怀疑的种子,已经在我心里发芽了。
我开始失眠。一闭上眼,就是英美收下那十万块钱时,那种复杂的眼神。
我以前觉得那是感动,现在回想起来,那里面好像还藏着别的东西。
我开始回忆我们在一起的五年。她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她寄回家的钱,真的只是给父母治病吗?
那个她从来不让我碰的、锁着的小木箱里,到底放着什么?
一个个问题,像毒蛇一样,啃食着我的理智。
我不敢再想下去。我怕我想出的答案,会把我彻底摧毁。
我只能拼命地工作,用加班来麻痹自己。
我告诉自己,再等等,再等等她就回来了。等她回来,一切就都清楚了。
终于,到了她该回来的那一天。
我请了一天假,一大早就去了火车站。因为直飞的航班很少,她需要先到边境城市,再转火车。
我在出站口,从早上等到下午。
每一批旅客出来,我都踮着脚,伸长了脖子看。
我的心跳得很快,手心全是汗。我既期盼看到她,又害怕看到她。
我不知道,等待我的,会是一个怎样的重逢。
下午三点,我终于在人群中看到了她的身影。
那一瞬间,我所有的怀疑和不安都消失了。我只想冲过去抱住她。
但我跑了两步,就停住了。
那不是我熟悉的金英美。
她瘦了,瘦得脱了形。眼窝深陷,脸色是那种不健康的蜡黄。
她头发枯槁,眼神躲闪,脸上没有一丝久别重逢的喜悦,只有深深的疲惫和悲伤。
她像一棵被霜打过的植物,失去了所有的生命力。
最让我觉得奇怪的,是她怀里的东西。
她怀里死死地抱着一个东西,用一块蓝色的印花布包裹得严严实实。从轮廓上看,应该是个坛子。
那个坛子看起来很沉,她抱着它,走路都有些踉跄。
我走过去,喊她:“英美。”
她听到我的声音,身体猛地一震。她抬起头,看到我,眼神复杂得像一团乱麻。
她没有像我想象中那样扑过来,只是站在原地,看着我。
我走到她面前,想去抱她,也想帮她拿那个坛子。
“我来拿吧,看你累的。”我说。
我的手刚碰到那块布,她就像被电击了一样,猛地后退一步,把坛子抱得更紧了。
她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警惕和抗拒。
她说:“不,不用。我自己来。”
她的声音沙哑,好像很久没说过话。
我的心,一下子就凉了半截。
回家的路上,气氛尴尬得能结出冰来。
我开着车,几次想开口问她,但看着她那张毫无表情的侧脸,我又把话咽了回去。
我问她:“家里……都还好吗?”
她看着窗外,过了很久,才轻轻地“嗯”了一声。
我又问:“叔叔的病怎么样了?钱……够用吗?”
提到钱,她的身体明显僵硬了一下。
她转过头,看着我,说:“都挺好的。钱,用了。”
她的回答滴水不漏,却又像什么都没说。
回到我们那个小小的出租屋,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个坛子抱进了卧室。
她把坛子放在最里面的墙角,还用她的枕头挡在前面,好像那是什么绝世珍宝。
我站在卧室门口,看着她的举动,心里说不出的憋闷。
那一个月的猜疑,此刻又全部涌了上来,而且比之前更猛烈。
晚饭我叫的外卖。我们面对面坐着,谁也不说话。
她几乎没吃什么东西,一直心神不宁,时不时地朝卧室的方向看一眼。
吃完饭,我终于忍不住了。
我坐在她对面,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平静一些。
“英美,那个坛子……里面是什么?”
她正在收拾碗筷的手停住了。
她没有看我,低着头说:“没什么。就是我妈妈做的泡菜。”
“泡菜?”我提高了音量,“你从平壤,千里迢迢地,就带回一坛子泡菜?”
“我们家乡的泡菜,味道不一样。”她小声说。
这个理由太可笑了,连她自己说出来都显得底气不足。
我的火气“噌”地就上来了。
“金英美,你看着我的眼睛!”我吼道。
她吓得一哆嗦,慢慢抬起头。她的眼睛里充满了恐惧。
“你告诉我,那十万块钱,你到底拿去干什么了?你家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你带回来的这个坛子,到底是什么东西,比我还重要?!”
我一连串的问题,像炮弹一样砸向她。
她不说话,只是流泪,不停地摇头。
她的沉默,彻底点燃了我所有的愤怒、委屈和被背叛感。
我卖了传家宝,换来了十万块钱,给她带回家。我像个傻子一样等了她一个月,等回来的,却是她的冷漠,和一个她看得比自己命还重要的坛子。
我觉得我像个天大的笑话。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陷入了冷战。
我们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像两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那个坛子,就像一个幽灵,盘踞在我们的卧室里,盘踞在我们的关系中间。
我好几次想冲进去,把那个坛子砸了。但看着英美那副魂不守舍的样子,我又忍住了。
我心里还存着最后一丝希望。我希望她能亲口告诉我真相。
然而,我等来的,只有无休止的沉默和躲闪。
终于,在一个暴雨的夜晚,我彻底爆发了。
那天晚上,我们又因为那个坛子吵了起来。
我质问她:“你是不是在朝鲜用那笔钱遇到了别的人?那个坛子是他的信物吗?!”
我被自己的想象气得浑身发抖。
她听到这句话,脸色“刷”地一下变得惨白。
她看着我,嘴唇哆嗦着,说:“李浩,你怎么可以……怎么可以这么想我?”
“我怎么想你?你倒是给我一个不这么想的理由啊!”我嘶吼着,“我为了你,卖了我奶奶留给我的玉佩!我把我的心都掏给你了!你呢?你回报我的是什么?就是一个破坛子和一堆谎言!”
我的理智彻底断了线。
我猛地推开她,冲向卧室。
她在我身后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喊:“不要!李浩!不要碰它!”
她像疯了一样扑上来,从后面抱住我的腰,想把我拖出去。
我被愤怒冲昏了头,一把将她甩开。她力气小,被我推倒在地,头撞到了床角。
但我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我眼里只有那个蓝布包裹的坛子。
我冲过去,抢过那个坛子。坛子比我想象的要沉。
我举起它,转过身,看着倒在地上,满脸是泪,向我伸着手的英美。
她哭喊着,哀求着:“求你了……李浩……不要……”
她的哀求,在当时的我听来,更像是坐实了我的猜疑。
我的心像是被一只手狠狠攥住,又疼又恨。
“我去你妈的泡菜!”
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把那个坛子高高举过头顶,然后狠狠地砸向地面。
“砰!”
一声巨响,陶瓷碎裂的声音在小小的房间里回荡,震得我耳朵嗡嗡作响。
坛子四分五裂。红色的泡菜汤汁混着发酵的菜叶,溅得到处都是。
一股浓郁又刺鼻的酸辣气味,瞬间弥漫了整个屋子。
我喘着粗气,低头看向那一地狼藉,准备迎接我能想到的最坏的结果。是金条?是美金?还是某个我不知道的男人的信物?
然而,在破碎的陶片和红色的泡菜中间,一个被油布和塑料层层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东西,显露了出来,令我的头皮发麻,瞬间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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