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镇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十三届县委第十四轮巡察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步工作。县委常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军,县委常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崔振世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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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关于二十届中央巡视省(自治区、直辖市)情况的综合报告》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了第十四轮巡察情况汇报和问题线索情况汇报、巡察成果运用情况汇报、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情况等汇报。

会议指出,要把提升报告质量摆在突出位置,确保问题靶向精准、重点突出。县委巡察办要强化审核把关责任,从严从实做好组办会商工作,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对巡察发现可立行立改的问题,要充分用好巡察利剑,推动问题在现场巡察期间高效解决,以立行立改的实际成效切实释放巡察权威、回应群众关切。

会议强调,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职责,深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推动标本兼治。要精准运用“十字工作法”,严格落实“1+2”成果模式,积极探索撰写高质量专题报告和制度短板分析报告,为县委科学决策提供有力参考。要立足长远统筹谋划,紧扣中心大局精准发力,确保巡察工作与上级部署同频共振、与县委中心工作同向发力。要持续强化巡察队伍建设,完善巡察人才库管理,加强干部专业技能培训,积极探索信息技术赋能巡察的有效路径,不断增强巡察监督实效。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各巡察组、县委巡察办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县委巡察办 作者:王棕

审核:杨旸 校对:王远 编辑: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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