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再有一个工作日,2025年即将落下帷幕,沪深北三大交易所能否迎来最后的受理高峰引人关注。

慧炬财经梳理发现,截至12月29日,创业板12月共受理了15家企业申报,值得一提的是,不仅在受理端,上会审核提速也是极为明显,共有慧谷新材等6家企业成功过会。

客观的现实是,监管层在严把审核质量关的前提下,充分消化创业板存量受理项目,为次年IPO市场储备新项目腾出空间正成为了趋势所在。

进一步观察发现,在2025年6月新受理的创业板拟IPO企业中,已回复完两轮问询待上会的仅有理奇智能和杭州高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高特电子)这两家企业。

不过,理奇智能在12月24日就回复完了审核中心意见函,但罕见的是却并未如此前的三瑞智能等企业在回复完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次日旋即获得上会公告发出,此举就引人猜疑究竟为何?

与此同时,高特电子距离12月17日披露完二轮问询回复已过去了13天也还无最新进展,对比此前过会的大普微、固德电材、三瑞智能、尚水智能二轮问询回复披露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披露时间间隔仅分别为2天、6天、10天、18天,不难看出高特电子的审核节奏较上述企业明显偏慢。

而仔细审视招股书和两轮问询回复,高特电子高达63.05%的营收复合增长率背后主要产品平均售价一路下滑,核心产品储能BMS主控模块平均售价已从996.54元/个暴跌至今年上半年的552.31元/个降幅高达44.58%就遭疑是否以价换量;同时,盈利能力更是面临压力,主营毛利率从2022年的28.37%持续下滑至今年上半年的22.02%,可持续性堪忧。

另外,神秘自然人股东陈焕于敏感时间节点将300万元债务转为股份,入股价格仅8.51元/股远低于一个月前高特电子首次增资价格的36.06元/股,是否涉及利益输送或有无其他特殊安排就引人联想。

不仅于此,高特电子保荐代表人之一庞雪梅曾因在担任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代表人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会计政策、客户、银行账户等情况的核查不充分被中国证监会监管谈话,此举更引发外界对其执业质量的强烈质疑,高特电子财务数据的真实合规性就值得高度警惕,信披质量也更引人关注。

核心产品大幅降价挤压盈利能力

更被外界质疑变相放宽信用政策

而财务稳健性方面,高特电子最大的红灯来自于应收账款的高速攀升。

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末,高特电子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96亿元、4.27亿元、5.43亿元、6.22亿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56.78%、54.85%、59.04%、61.27%。

需要指出的是,在2024年,高特电子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已接近60%,而2025年上半年这一比例骤升至61.27%,应收账款占比总体趋势上扬已是不争的事实。

应收账款激增的背后,也意味着资金回笼速度放缓、客户回款周期拉长。

这从应收账款周转率的恶化可见一斑,高特电子应收账款周转率已由2022年的2.54次降至2024年的1.89次,2025年上半年进一步降至1.74次,几乎只有同期同行均值2.31次的七成多。

更值得关注的是期后回款比例的大幅下降:2022年末,针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高特电子还能保持99.51%的期后回款比例,但到了2025年6月末,这个数字已跌至72.35%,三年半时间下降了27.16个百分点。

在资本市场上,应收账款的异常攀升往往意味着两个可能的风险:要么公司在订单获取时过度放宽信用政策,导致实际现金流入受阻,要么客户本身出现经营困境,回款能力下滑,进而拖累公司的资金运转,而高特电子的问题可能在于前者。

而应收账款逐年高企不仅会增加坏账风险,也会遭疑放宽信用政策,事实上确有迹象支持这一推测——在问询中深交所就注意到高特电子存在应收账款转为应收票据的情形。

慧炬财经注意到,高特电子在确认收入时将对应销售款计入应收账款,若客户以承兑汇票支付相应货款,公司收到承兑汇票后将应收账款转换为应收票据,2022年至2024年转换金额分别为1.27亿元、3.22亿元、4.28亿元,其中超九成转为银行承兑汇票。

外界广泛质疑的是,银行承兑汇票通常有3-6个月的付款期限,那么将应收账款转为应收票据是否属于变相放宽信用政策?

此外,一个引人关注的财务细节是,在2024年末、2025年6月末,高特电子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中,超过信用期限金额占比分别为21.50%、24.85%,超过信用期限的前十大客户金额占比分别为44.54%、42.00%,超过信用期限的客户相对集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而财务稳健性方面,高特电子最大的红灯来自于应收账款的高速攀升。

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末,高特电子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96亿元、4.27亿元、5.43亿元、6.22亿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56.78%、54.85%、59.04%、61.27%。

需要指出的是,2024年底,高特电子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已接近60%,而2025年上半年这一比例骤升至61.27%,应收账款占比总体趋势上扬已是不争的事实。

应收账款激增的背后,也意味着资金回笼速度放缓、客户回款周期拉长。

这从应收账款周转率的恶化可见一斑,高特电子应收账款周转率由2022年的2.54次降至2024年的1.89次,2025年上半年进一步降至1.74次,几乎只有同期同行均值2.31次的七成多。

更值得关注的,是期后回款比例的大幅下降:2022年末,针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高特电子还能保持99.51%的期后回款比例,但到了2025年6月末,这个数字已跌至72.35%,三年时间下降了27.16个百分点。

在资本市场上,应收账款的异常攀升往往意味着两个可能的风险:要么公司在订单获取时过度放宽信用政策,导致实际现金流入受阻,要么客户本身出现经营困境,回款能力下滑,进而拖累公司的资金运转,而高特电子的问题可能在于前者。

事实是,应收账款逐年高企不仅会增加坏账风险,也会遭疑通过放宽信用政策提前确认收入,事实上确有迹象支持这一推测——在问询中深交所就注意到高特电子存在应收账款转为应收票据的情形。

慧炬财经注意到,高特电子在确认收入时将对应销售款计入应收账款,若客户以承兑汇票支付相应货款,公司收到承兑汇票后将应收账款转换为应收票据,2022年至2024年转换金额分别为1.27亿元、3.22亿元、4.28亿元,其中超九成转为银行承兑汇票。

外界广泛质疑的是,银行承兑汇票通常有3-6个月的付款期限,那么将应收账款转为应收票据是否属于变相放宽信用政策?

此外,一个引人关注的财务细节是,2024年末、2025年6月末,高特电子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中,超过信用期限金额占比分别为21.50%、24.85%,超过信用期限的前十大客户金额占比分别为44.54%、42.00%,超过信用期限的客户相对集中。

神秘股东以债转股精准踩点入股

引人猜疑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

注册制下,投资者需要的是真实透明的信息,监管层守护的是资本市场的公平公正,但高特电子在股权演变过程中,却存在着令人费解之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招股书显示,高特电子发行前自然人股东陈焕持有公司785.3103万股,持股比例2.18%。

陈焕是于2022年11月20日,以300万元受让控股股东贵源控股持有的352,512股股份,透过债转股协议履行完成成为公司股东的。

引人关注的是,陈焕在上述时间完成债转股时,对应公司估值仅为2.2亿元(其依据的是2019年12月20日,高特电子、徐剑虹与陈焕签署的债转股协议),但不可忽视的是,就在一个多月前的2022年10月11日高特电子完成了报告期内首次增资,外部股东增资价格为36.06元/股,对应公司投前估值达10亿元。

这一价差意味着,陈焕以低于市场价76%的成本获得了公司股份,以高特电子最新估值34亿元计算,陈焕仅用三年获得了约15倍的投资回报。

而按照高特电子此次创业板IPO的上市计划,其欲发行不超过12,000万股新股以募集8.5亿资金,也即是说,其预估的IPO发行价将达到7.08元/股,以此测算,陈焕在高特电子中的持股市值将接近6675.14万元较300万元的入股价格翻了22倍。

更值得关注的是,在2019年7月和2019年12月,徐剑虹分别向自然人阮榆茹、陈焕借款300万元,并签订《借资及债转股协议》,都约定了出借方有权按照对应公司2.20亿元的估值将300.00万元债权转化为公司股份,阮榆茹已于2020年10月选择了执行该等债转股的权利。

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陈焕在接近三年后的2022年11月才将债转股协议履行完成,不得不说陈焕这个债转股时间选择的是极为精准,在这个时间点公司估值已经来到了10亿元。

关于神秘自然人股东陈焕的身份,在招股书中,高特电子并未做任何披露,这种模糊的背后,结合债转股协议估值较低同时入股价格差异迥异,就引人质疑是否涉及利益输送或其他特殊安排。

保代庞雪梅曾被证监会监管谈话

执行质量遭疑 有能否勤勉尽责?

除了上述情形外,高特电子保荐代表人之一庞雪梅曾被中国证监会监管谈话,就引人质疑其执业质量为何,此次IPO又能否勤勉尽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据发文日期为2020年10月27日的《关于对赵亮、庞雪梅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显示,中国证监会发现二人在担任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代表人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会计政策、客户、银行账户等情况的核查不充分。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以下简称《保荐办法》)第四条规定。按照《保荐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赵亮、庞雪梅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虽然监管谈话是一种较轻微的监管措施,旨在通过要求被谈话人就相关违规行为作出解释、说明情况并提出整改措施,起到提醒和警示作用,但外界可能会因此质疑庞雪梅作为高特电子保荐代表人的执业能力和可靠性,也会引人联想此次高特电子IPO是否存在相关的类似问题。

毕竟保荐代表人在拟上市企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涉及到合规性透明度等,其核心作用是确保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并真实披露信息,避免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上市后还需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监督企业信息披露和合规运营。

而中介机构的勤勉尽责更是注册制改革中的重要防线,近期监管就持续要求压实中介机构的把关责任,犹记得此前证监会主席吴清就强调中介机构要切实履行好"看门人"职责,不断提升执业质量。

自递表伊始已经过去了6个月零7天的时间,已行驶至IPO关键十字路口的高特电子,后续上市进展如何,慧炬财经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