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山东高法”消息,2025年12月30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政协第十三届山东省委员会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副主任周勇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周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2年9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周勇利用担任山东高速集团青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山东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融资借款、股权出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7亿余元,其中5300万余元未实际取得。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周勇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部分受贿系未遂,有立功表现,违法所得中个人实得部分已全部追缴到案,认罪认罚,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周勇,1962年生,山东胶南人,历任山东省交通工程公司工程处负责人、副总工、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山东高速公路集团总经理助理。2013年,他担任山东省莱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15年6月,他任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总经理;2018年4月,任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9年4月,任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年,周勇担任重组后的山东高速集团总经理职务,后升任董事长。2023年1月,周勇任山东省政协常委、省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2024年3月,周勇被查。
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2025年3月通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其中包括了周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车辆等问题。
通报显示,2017年1月至2024年1月,周勇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现金、购物卡、金条等财物;2016年1月至2024年3月,周勇无偿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房产1套、汽车1辆。周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024年9月,周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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