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已付,合同已签,等到过户时房子竟被保全?30万首付拿不回来,房子住不进去?
近日,商丘焦女士求助@小莉帮忙 称,孩子在郑州上学,为了方便照顾,她决定在学校附近买套二手房。2025年11月,在中介的推荐下,她看中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随即以97万元的价格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30万元的首付款。
“当时中介说房子产权清晰,原房主是单身,房产证上也是女方单独所有,一切手续都很顺利。”焦女士回忆道。
紧接着她开始办理贷款手续,期待着早日搬进新家。
然而12月份,当焦女士、中介和原房主一同前往办理过户手续时,工作人员却告知他们:这套房产已被法院保全,无法办理过户。
律师介绍,房子保全意味着该房产已被暂时查封,以防止当事人转移财产。被保全的房屋在法律上无法进行任何交易和过户。
焦女士如遭晴天霹雳,“买房前没有任何人告诉我房子有问题!”她表示,自己支付的首付款几乎是全部积蓄,如今房子不能过户,这笔钱也面临风险。
面对焦女士的质问,中介负责人也显得十分无奈:“我们也非常郁闷!”
据中介负责人介绍透露,签合同前女房主明确告诉他们自己是单身,房产证也是“单独所有”,直到事发他们才得知,这套房子原女房主曾与同居男友签订过一份协议,男方占70%产权,女方占30%。
也是在卖房过程中,二人出现矛盾,这套房子中,曾出过资的男方申请法院对房产进行了保全。中介称:“当时两人都同意卖房子,没想到会有这种情况。” 现在联系房主,也不接电话。
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因出卖方原因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款项,并可以主张相应的损失赔偿。
对于焦女士而言,目前最紧要的是通过法律途径尽快追回首付款,并要求相关方承担违约责任。
小莉温馨提示,购房者可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屋是否被抵押、查封;签约前应要求所有共有人到场签字同意出售;同时注意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保护自身权益。
此事你怎么看?
来源:小莉帮忙 编辑:任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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