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标志着我国语言文字事业法治建设迈入新阶段。这部时隔25年修订的专门法,不仅回应了语言生活的新变化、新需求,更以刚性制度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提供保障,为数智时代的语言治理提供了法治遵循。

语言文字是文化传承的载体、民族凝聚的纽带。法治化建设事关重大,2000年颁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作为我国语言文字领域首部专门性法律,25年来有力推动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普及,在教育、文化、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进步,尤其是数智技术的迅猛发展,语言生活中的新场景、新现象不断涌现,语言使用乱象、规范缺失等问题日益凸显。因此,此次修订恰逢其时。

语言生活始终与时代同频共振,并在数智时代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一方面,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推动语言应用场景不断拓展,网络视听节目、网络游戏、智能终端等成为语言使用的重要阵地;另一方面,数字鸿沟、语言污染等问题也对语言治理构成了新挑战。此次修订明确了网络视听节目、政府主办的互联网信息平台等必须依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应对多样化场景的同时,该法继续深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传统语言密集行业的主导地位。此次修订,提出了对播音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普通话等级的刚性要求;对文旅、交通等公共服务行业明确了等级标准制定要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从软性倡导变为硬性约束,彰显语言文字主权的严肃性。“法律责任”专章明确了执法主体,规定了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警告通报、纪律处分等多层级处罚措施,明确了公民和组织的投诉举报权利,形成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闭环。

多年来,我国语言文字工作在国家语委、教育部等部门的领导下,持续朝着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快速发展,而法治化则是这一进程的坚实保障。以法律形式明确语言生活各场域中代表国家和个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语言文字,是促进语言生活高效和谐、凝聚文化与国家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要举措,更是强国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中国的语言规划,其目标不是作为符号系统的语言本身,而是个人、家庭、组织和公众的语言生活。语言提供了我们认知世界、体验文化、联结彼此的基本框架,并构建了无处不在的语言生活。从商品外包装、说明书的用字、媒体主播们的口音,到网络游戏的界面语言和设定清单,再到各级学校的教学语言,语言规划既是全局性的,又是领域性的、基础性的。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语言规划的基本方向和路线没有变化,即塑造共同语和规范汉字,促进公民和国家的语言文字能力提升,以此普及教育、开启民智,塑造国家认同和统一市场,促进民族复兴。

当前,不论是规划设计还是治理管理,国人对语言问题的重视仍显不足。中国语言在现实空间和虚拟空间中发挥的作用,也与今日中国的经济地位、国际地位不能完全匹配。2025年年初,国家语委、教育部和网信办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数字中文建设 推进语言文字信息化发展的意见》,强调要发挥中文数据价值、推进中华文明在数智时代的价值保存和增长。这一战略部署与此次法律修订形成了有力呼应。缺乏有力规划和保障,中文数据价值就无从谈起;没有健全的法治保障,语言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就缺乏制度支撑。

在数智浪潮奔涌、文明互鉴频繁的今天,语言文字的战略价值越发凸显。我们相信,沿着“珍爱中华语言资源,构建和谐语言生活”的方向稳步前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将成为连接民族、贯通古今、沟通世界的坚实桥梁,让中华语言文明在规范中发展,在传承中焕发光彩。

(作者:饶高琦,系北京语言大学副研究员)

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