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四季度

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情况通报

为更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福鼎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四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5年第四季度(10月—12月),福鼎市人民检察院共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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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是什么?

What are the "three ru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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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是指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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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谁来填?

Who will fill in the "three regu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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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全体在职人员:政法专项编制人员、事业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挂职借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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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填什么?

What should I fill in the "three regu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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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来自有关领导、熟人、亲友、同学、同事、战友等各方请托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打探案情、了解案件进展、打听案件承办人信息,反映司法办案问题等,均应如实记录填报。

“三个规定”怎么填?

How to fill in the "three regu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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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人员登录“三个规定”填报系统——填写相关情况——发送本院检务督察部门——生成《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活动及填报信息甄别情况统计表》《“三个规定”填报情况报告》发送上级院检务督察部 。

福鼎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推进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严格按照最高检《实施办法》《工作细则》及《福建省检察机关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填报指引》要求规范填报,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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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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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案:综合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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