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娄底抢车杀人潜逃30年案”在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文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今日庭审结束后,法院择期宣判。法庭上,检方以抢劫罪起诉了2名被告人,不分主从犯,未提出具体量刑建议。法庭上,被告人戴某乔认罪认罚,另一被告人何某某拒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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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害者李某平
1994年4月15日,时年27岁的摩托车司机李某平遭人抢走摩托车并残忍杀害。3名嫌犯潜逃30年后落网。据扬子晚报报道,被害人家属透露,3名嫌疑人中有一人取保候审回家后坠亡。
据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公众号推文,1994年4月15日晚上,原属于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涟滨派出所辖区内发生了一起抢劫摩托车杀人案。时年27岁的摩的司机李某平被杀害,刚买不久的摩托车被抢走。娄星分局成立专案组,勘查现场,开展大量的调查走访及摸排,但是结果却不尽如人意。
2023年底,有人举报:1994年,娄底某厂的工人伙同有宁乡口音、外号叫“虎伢子”的人在娄星区抢劫摩托车并将车主杀害。警方排查大量信息后发现,某工厂工人郑某某在宁乡的亲戚戴某乔于1994年案发后将原名“戴某桥”改成了现在的“戴某乔”。改名的时间恰好是命案发生的年份。
顺藤摸瓜,警方确定了3名嫌疑人的活动范围:戴某乔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何某虎在湖南省宁乡市,郑某平在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专案组兵分几路,2024年3月30日将三名嫌疑人全部抓获。
审讯中,戴某乔交代:案发当天晚上,戴某乔与郑某某、何某某商量好去抢摩托车,戴某乔与何某某搭乘受害人的摩托到预谋好的地点实施抢劫,郑某某则在别处等候他们汇合。戴某乔与何某某下了受害人的车,不仅没有付款,戴某乔还掏出凶器威胁受害人。受害人不愿意就范,激烈地反抗。打斗反抗间,戴某乔杀了受害人,脸上也挂了彩。“这么多年,我躲来躲去,终究还是没能躲过去。”落网后的郑某某后悔不迭:“每次我看到警察、警车都害怕得冷汗直流,这么多年,我没睡过一个好觉,这也算是解脱了。”
红星新闻记者 王语琤 实习生 江茜
编辑 欧鹏
审核 王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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