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中冒死救回25名渔民,受到表彰和奖励的却是他人。26年来,今年已64岁的厦门女子彭秀环一直认为他们5人的功劳被人冒领了。
为了正名,彭秀环已奔波了26年,仍没有结果。当地官方从最初的回应“当时没有表彰的不再表彰”到近年的“超过申请时效”都让彭秀环无法理解:错了就是错了,为啥就不能纠正?
5人台风中救出25名被困渔民功劳疑遭冒领
村支书和另一村民被嘉奖
彭秀环家住厦门市翔安区凤翔街道(事发时为新店镇)刘五店浦南里,这里靠近海,村民以打鱼养鱼为生。日前,由于彭秀环地方口音交流局限,其儿子蔡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讲述了事发经过。
1999年10月9日,被称为14号特大台风的强风暴登陆厦门,当时的公开资料显示,那次台风是自1959年以来厦门遭遇的一次最强台风,“当时我十几岁,对那次台风记忆深刻,风力至少有十二三级。”蔡先生介绍,当时刘五店附近惊涛骇浪,停水停电,蔡先生出海的父亲和叔叔迟迟不见回来。之后不久,母亲接到父亲的电话,告知二人及附近村子的其余23名渔民被困在距离岸边不远处的孤岛上,所带船只均被大风吹走,无法撤离,被困者中有一名10岁孩童,已因一天水米未进几乎陷入昏迷,多名成年人的身体也快支撑不住。蔡先生的母亲决定找人前去救援。先是找到蔡先生的大伯但被告知无法出海,彭秀环去找了平时与丈夫颇有交情的同村村民蔡金溪、蔡良、康勇士、蔡乌士四人,大家一听20多名渔民被困,当即决定前往救援。
“他们当晚就去了,开了两条木船,平时很快就能到的那座小岛,他们在风浪中飘摇了一个小时才靠岸。”蔡先生说,找到被困人员进行简单救助后,在超员4人的情况下冒险全部上船返航,在狂风巨浪中又是一个多小时的飘摇,次日凌晨时分,终于靠岸脱险。“整个过程中我母亲不仅提供了自家的一只木船,还提供了水、饼干等救援物资。”蔡先生说。
台风过后,厦门市委、市政府对此次台风中的124个先进单位和265个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当时同安区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共16人,其中刘五店上榜的是村支书许某某和蔡先生的大伯蔡某某。而当晚冒死救人的蔡金溪、蔡良、康勇士、蔡乌士四人却榜上无名。之后政府还向村里发放15万元的救灾款,当时他们去救人时曾动用两只自己的木船,事后光维修费就8000元,他们多次向村支书讲明情况,但救灾款一分未得。
为正名
救人者将受表彰者告上法庭被驳回
在蔡先生母亲彭秀环的观念里,包括自己丈夫和小叔子在内的20多位渔民在台风中被困海中命悬一线,自己找到同村四人,他们义无反顾冒死救援,这是英雄行为。蔡先生说,他母亲和冒死出海救人的四人一致认为,他们救人的功劳被冒领了。彭秀环认为她有必要为自己和四名村民争回荣誉和奖励。
蔡先生介绍,2000年,在得到多位获救渔民的签字证明材料后,母亲和另两位救人者将许某某和蔡某某告上法庭,称两名被告“冒功”私受灾民的谢意和锦旗,冒领奖金,接受表扬,并对当时抢险受损的船只不拨补助款。原告三人要求恢复他们应得的荣誉、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旅差费等。
一审二审法院及高院均认为该诉讼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诉讼请求被驳回。一份福建省厦门市中院驳回申诉通知书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许某某、蔡某某在1999年抗击14号台风中受到表彰和奖励,是有关部门根据其所核实的事实作出的决定。你们参与抢险救人而未同时受到表彰和奖励,是由于你们所在地相关部门的疏忽,同安区新店镇政府后已决定为你们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但未被你们所接受。
因目前尚无法律法规或相关条例规定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评价的机构,你们要求与其他参与抢险救灾人员同受市级的表彰和奖励缺乏法律依据。许某某等人受有关部门表彰和奖励是否适当,与你们不构成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或人身关系争议,故原审认定你们请求解决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受理范围而应当向相关部门反映并无不当。至于你们因抢险救灾造成的损失,可以向受益人主张权利。
受表彰人曾接受采访时确认未救人
当地官方承认表彰错了
并撤销对其中一人的表彰
蔡先生称,当时,母亲等人认为,即便村支书谈不上“抢功”,但蔡某某肯定是冒领。蔡某某之所以获得市级表彰,是因为所谓“组织抢救受困渔民”,母亲深入了解发现,当时的上报名单是许某某推荐的,他平日里和蔡某某私交甚好。
记者了解到,现如今,蔡某某已去世,他早年在接受采访时明确称,当时村里找他了解情况,可能是村干部误以为他救人了,但自己确实没救人,弄错了。同时,蔡某某表示,他虽然得了先进,但他既没去领奖,也没看到奖状、奖金。许某某则在一篇公开的报道中回应说,认为这是村干部疏忽错报英雄名字,不是自己的错,他们应该去找有关政府部门,不应该找他。而对此,时任村主任也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村干部疏忽,派干部去了解情况,了解错了。
此后区、镇其他主要负责人也曾接受采访确认确实表彰错了,救人的人没有受到表彰,当初弄错的原因是村委会凭感觉认为蔡某某也救人了,没有经过核实就报上去了。事发后,当地政府曾考虑到彭秀环确实在救人过程中付出一定代价,有见义勇为的举动,彭家的船只也因出海有碰伤,所以要给予她一定补贴,一直在协调此事,并在一次交涉过程中提出补偿3万元,但彭秀环未接受。
“2001年新店镇的相关人员带着5本荣誉证书和2000元现金找到我母亲,以此表示补偿,但母亲没有接受。”蔡先生称,他母亲是觉得救人英雄值得和此前一样规格的表彰,厦门市举行表彰会公开颁发证书登报纸刊登荣誉,所以后来区、镇给出的补偿母亲等人没有接受。
蔡先生介绍,在母亲多年的正名维权过程中,当地官方曾在回复中表示,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已经于2004年1月17日联合发文,撤销了对蔡某某的表彰。厦门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也于2003年研究决定,当时没有表彰的不再表彰。
26年奔波无果
官方回复称见义勇为申请已过2年申请时效
“一开始是他们几人一起去相关部门讨说法,要求更正表彰,但后来其他人都坚持不下去了,现在就剩下我母亲还在坚持。”蔡先生表示,最初共同维权的5人中已有一人去世。
近年来,为此事一直不停奔波的彭秀环多次反映,要求认定他们的见义勇为行为,官方在多次回复中认为,有关见义勇为问题,根据2012年4月18日制定的《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见义勇为确认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失效溯及力规定,申请见义勇为行为,应当自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提出,彭秀环要求认定见义勇为申请时效已超过2年期限,无法对其认定。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当时困在小岛的被救人员陈先生,他讲述了当时的危急情况,“我们是在那个小岛周围养鱼的,台风来之后,大风大浪,浪头有好几米高。”陈先生说,如果没有人及时救援,他们需要等到台风结束才能返回,在缺食少水的情况下,不知道能撑多久。对于彭秀环等人的维权行为,陈先生表示,他们都支持彭秀环5人的诉求,希望当地官方给他们一个公道,“为了帮助他们维权,我们被救的这些人给他们签过几次联名信,希望他们能有一个好的结果。”
当年被表彰的两人目前蔡某某已过世,许某某曾连任多年村支书,记者尝试多次联系许某某均未果。据蔡先生称,多年来许某某都较为忌讳谈及此事。记者联系到凤翔街道的一位负责人,对方也未就此事正面回应。
“她性格很要强,她就是想不通,政府表彰错了,怎么就纠正不了?”蔡先生说,他也曾和姐姐一起对母亲的做法表示不解,就是最后争取成功了,又能得到怎样的实惠呢?但随着时间推移,他们逐渐理解了母亲,“她没有错,他们救人是事实,那么多人可以作证,政府也进行了确认,但就是坚持不改。”蔡先生说,因为最初受表彰后被撤销的是他的大伯,因而父亲最初也曾劝母亲放弃,但却感受到了来自多方面的嘲笑,有人认为小事一桩彭秀环却小题大做,于是作为丈夫,老蔡也慢慢走上了陪同妻子维权的道路,最近一次是2024年,老蔡还陪彭秀环到有关部门反映问题。
蔡先生说,母亲的所作所为在一些人眼中无疑是一个另类的存在,“曾有人直接跟她说,就算表彰你了,也是挂在墙上的一张纸,能有多大意义?”母亲坚决回怼,那岂止是简单的一张纸,“那是我母亲认准的道理,那是她认为很重要的荣誉。”蔡先生说,虽然被救的25人中多年来已有人去世,但在2023年时,他们为了一份证明去找大家时,在家里能找到的都积极站出来签名作证。
蔡先生说,也正因为有着这份执着和“轴”劲儿,母亲在当地颇受村民尊重,她自2009年至今一直被选为所在村民小组组长。
律师观点:法不溯及既往
当地“超申请时效”依据不具说服力
当事人仍可申请复核要求政府纠错
“彭秀环还是有可能实现诉求的,但存在不小阻力。”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说,能否实现的核心关键,在于突破“时效限制”和“表彰程序壁垒”,“既然当地官方已经承认当年表彰存在错误,还撤销了对蔡某某的表彰,就意味着事实层面已经认定彭秀环等5人的救人行为属实,这是最有利的基础。”赵良善表示,彭秀环实现诉求的阻力则来自两点:一是官方以“超过2年申请时效”为由拒绝认定见义勇为;二是早年有“未表彰的不再表彰”的内部意见。但这两点并非完全没有反驳空间。
赵良善认为,仍可向上级政府申请复核、行政监督,拿着官方已承认“表彰错误”的证据,向厦门市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提交书面复核申请,要求纠正下级部门“时效过期”“不再表彰”的决定,“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在1999年,而福建省的2年时效规定是2012年才出台的,法不溯及既往,不能用后来的规定约束之前的行为。”
“很多地方对这类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历史正义诉求,会有灵活处理的空间。”赵良善说,彭秀环可向当地见义勇为基金会或公安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强调并非单纯申请新的认定,而是历史遗留的纠错事件,并提供相关证据,请求启动“特事特办”程序,突破时效限制。
赵良善分析,在该起事件中,彭秀环迟迟无法实现诉求,关键缘于两点原因:首先是程序和规则的“惯性壁垒”。政府部门做事讲究“按规则来”,一旦出台了“时效限制”“不再表彰”的规定,基层部门往往不愿轻易突破,怕开了“特例”之后引发更多类似诉求,增加工作负担;其次,历史遗留问题的“纠错成本”。当年的表彰是厦门市委、市政府层面发布的,现在要纠正这个错误,需要层层报批,协调多个部门流程复杂,耗时耗力。
赵良善认为,规则的存在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而不是为了掩盖错误,彭秀环等5人的救人行为是实实在在的,官方已经承认表彰错误,就应该拿出勇气纠正。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杨德合 编辑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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