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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凌晨1时15分,一辆二轮电动车在青年路中翰广场路段径直撞上了一辆停放在路边的小型轿车。

经调查,事故发生后,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发现小轿车受损,“毫不犹豫”地直接骑车离开现场,进入附近某小区,将涉事二轮车藏匿于小区的楼梯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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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做好上述“扫尾工作”后,该驾驶人为避免被小区的监控拍摄到自己的特征,特意从小区侧边的围栏翻越出来,最终沿着主干道消失在夜色中。

接到群众报警后,九江公安交警部门通过缜密侦查,最终成功锁定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夏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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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种证据面前,当事人夏某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夏某因逃逸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对方车辆的相关损失;同时,浔阳大队依法对夏某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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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第一时间保护现场并报警,肇事逃逸只会加重处罚。无论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应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出行,文明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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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浔阳大队

编辑/王柯

编校/黎袁

二审/石甜

三审/张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