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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任命王光辉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决定:王光辉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本微此前报道,王光辉已任天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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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简历显示,王光辉,男,汉族,1967年11月生,安徽岳西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
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检察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办公厅副主任,监所检察厅副厅长,监所检察厅副厅长兼最高人民检察院驻司法部燕城监狱检察室主任,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政治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等职。
2018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2019年任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至近期履新天津。
来源:白鹭洲知政、天津人大
原标题:《副省部级王光辉,跨省履新职》
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卢晓川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来源:作者:白鹭洲知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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