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江锐评:为教训买单,亏的是面子,赢的是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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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多年前,燃气初装费就被列为建安成本中,国家已明令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燃气企业等不得另外向买受人单独收取。
当然,湖阁豪景小区业主的情况有些特殊,燃气管道安装费作为建设成本,清楚写入《还房合同》中,这也没有问题。但是,安装费高达3200元,这已明显超出了江西省的统一标准2100~2350元/户。同时,合同中双方约定,超出面积按照2310元/平方米预收房款。结果,房子建好了,却告诉业主,实际建设成本要高出上千元,多收的燃气安装费也要根据项目结算,多退少补。换成谁,心里都不舒服!
一来,安装费明显超标收取,理应退还。而合同已经约定了房价,怎能说变就变!合同既没有约定房价后续可能会调整的条款,也没有清楚约定房价“多退少补”。问题不是出在业主未履行合同,而出在谁也没有权利要求业主去理解组织方、建设方成本控制的“考虑不周”“测算不足”,并为之“买单”。涂黄村委会作为主体责任方,这个“锅”只能自己背。
好在,虽然这个“锅”有些“贵”,但目前村委会的态度还是很积极,很明确,多收的钱承诺今年春节前退一部分,6月前全部退还到位。希望这个承诺,不是拖延的借口。也希望这件事,能让相关部门认真反思,社会治理绝非易事,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多方因素要充分研判,缘由要说得明白,收费依据和标准要经得起推敲,“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不是解决问题,反而制造更多的矛盾。为该背的“锅”买单,亏的是面子,赢的是里子,这个教训也值了!
沈冠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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