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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友发起的“茶文化研究院”网站界面。图/该网站截图

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宣称自己是“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中国茶文化研究院院长的罗大友打假。此前,他还有中央新影《中学生》频道总顾问、福建省旅游协会高级顾问等多重身份。目前,多家合作机构已与其划清界限。

继假院士、假参事之后,又有所谓“茶界泰斗”应声翻车。从报道看,罗大友虚构的一大堆头衔,很多都经不起推敲。如他发起的“中国茶文化研究院”,根本未在民政部门注册;文旅部工作人员则回应,“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系杜撰,“这个概念就不对”。

这些看似光鲜的头衔,不是一层层自我包装的“纸糊门面”,就是“李鬼冒充李逵”的戏码,只要稍加核验,就会原形毕露。但他这一招还是骗了不少人,其中就包括福建省旅游协会等组织。

与民间组织不同,这种本应带有权威性质的机构,不仅自己疏于审核,还给他多了一重“高级顾问”背书,显然不妥。而这种背书的效果也相当可观。如他曾作为嘉宾出席福建永安的一场活动,当地回应称,就是因为他是该协会高级顾问,出于信任和尊重,所以未核验身份。

可见这种骗局的“叠加”效应:先用假的骗,得手之后再用“被认可过”的头衔行骗,把一次次露脸包装成新的资本。这也让人想到此前的“假教授”事件。曾任江苏科技大学首席科学家的郭某某,通过虚构一连串假头衔、假身份当上了博导

这些事件有其类似之处,造假者往往无需高明手法,只要编出一套看似完整的身份体系,再借助几次公开露面和机构背书,就能轻易获得“权威光环”。而一旦有人率先为其站台,后续环节便层层“接力式”放行,最终让其进入公共视野,赚够风光、吃尽红利。

对此,一旦发现,显然不能仅除名、删文了事。其中是否涉及违法乃至犯罪等问题,也应当深入追查。像此事中的罗大友,或就涉嫌违反相关规定。

据了解,其所谓的中国茶文化研究院未在民政部门登记,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另据我国刑法,诈骗公私财物,依据不同程度的金额处以不同层次的刑罚和罚金。倘若此番罗大友被证实涉嫌诈骗,那等他的或许就不是被机构除名那么简单了。

当然,这也警示,相关单位对于各种头衔的授予、身份的核验,不能再松松垮垮了。而相关部门也应当进一步强化对违规社会组织的清理,唯有如此,才能切断骗子借壳敛财的空间。

撰稿 / 江城(媒体人)

编辑 / 马小龙

校对 /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