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批准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三门联络线项目收费站设置及车辆通行费收费事项的请示》(台政〔2025〕47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三门联络线在通过质量检测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沿线设三门城区、三门新城、健跳港等3个收费站。该项目为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收费期限15年,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单位为台州三门联络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该项目与甬台温高速公路台州段二期相交于珠岙枢纽、与台州湾大桥及接线高速公路相交于健跳枢纽,为准确计量车辆通行费,需重新明确上述相交高速公路里程,具体事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公布。
附件: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三门联络线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及里程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2月18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