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延迟退休政策正式实施,几乎所有还未退休的职工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时间来到2026年,这项制度继续实施,而且法定退休年龄的延迟幅度更大,比如原本50岁退休的女性企业职工,2026年的法定退休年龄延至50岁5个月至50岁8个月。
当然,在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同时国家也给了大家选择的机会,即出台了《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这个文件的精髓部分是允许职工“往前弹”或“往后弹”。
比如,一位出生于1966年5月的男性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延迟至60岁5个月,只有到了这个年龄才能正常退休,我们可以称为到龄退休。
这位职工能够申请提前退休,最多提前3年但不能早于之前的法定退休年龄,也就是最早达到60岁退休,这叫“往前弹”;同时,在单位同意的情况下还能在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最多再晚退3年,也就是到了63岁5个月才退,这叫“往后弹”。
不过,弹性退休制度并非完全 适用于所有职工。外企和民营企业职工肯定是没问题的,能到龄退休,也能“往前”或者“往后弹”;公务员(包括领导和普通职工)、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和管理人员则只能“往前弹”,不能“往后弹”。
在弹性退休制度里有明确规定,第四条提到,“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往后弹”其实是针对体制内职工的,但又可以细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务员,不管是不是领导,另一类是事业单位和国企,只有领导和管理人员属于这种情形。
为了便于理解,我们来看两个例子。
例子一:男性公务员张三,出生于1966年12月,延迟退休后的法定退休年龄是60岁6个月。
张三可以申请提前退休,最多提前至60岁,不能进一步往后延迟,即张三的实际退休年龄范围是60岁至60岁6个月。
例子二:女性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李四,出生于1974年5月,法定退休年龄延迟至56岁2个月。
李四能提前退休,最早是在55岁退休,同样也不能往后延,所以李四的实际退休年龄范围是55岁至56岁2个月。
为什么不让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管理人员“向后弹”呢?在我看来这与体制内工作的特殊性有关。
我相信延迟退休政策出来后大部分人是不怎么乐意的,谁不让早点进入不干活拿钱的状态,而且就算退休了也能在外面再找工作,同时领取养老金和干活的工资。
不过,体制内职工对延迟退休政策的接受度相对较高,因为他们的工作稳定、缴费及时,收入在当地属于中等偏上档次,一些国企的领导收入更是远超平均工资。
因此,如果允许体制内职工“往后弹”,那么必然有很多人申请延后退休,做到身体真支撑不住或者按照政策规定必须退休的时候。毕竟体制内单位往往会照顾老同志,他们的活比较轻,可待遇往往是最高的那一波,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就更不用说了。
为了避免出现这种现象,直接规定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不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已经延长的情况下再申请往后延,我觉得是很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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