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保险是保障。但要是交了保费,出了事却无法理赔,那可真是噩梦!最近,就有车主以及多家运输企业遭遇了这样的闹心事,而背后竟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
锦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接到多个运输企业负责人报案。这些企业通过杨某为名下货车投保,可事故发生后,却无法成功理赔,企业主怀疑遭遇保险诈骗。
接警后,开发区公安分局迅速抽调天桥派出所和天桥沿海派出所精英警力组成联合专案组,对该案件展开调查。
经了解,2021年1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杨某通过车队队长、维修站老板等熟人牵线结识多家公司老板,以可以为货车提供商业统筹服务为幌子,伪造100余份虚假保险服务单,诈骗14家运输公司保险服务费共计200余万元。
要知道,这种统筹服务并非正规保险,价格虽比正常保险便宜很多,实则暗藏风险。
各运输公司在杨某处“投保”后,先后发生6起交通事故,根本无法得到理赔,额外事故赔偿损失三百余万元,对企业而言堪称重创。
专案组民警跨四省七市,连续奋战二十余天,成功抓获杨某。
目前,已扣押8万元,涉案电脑4台,手机1部,其余涉案资金正全力查询。目前,杨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此,警方郑重提醒广大车主,还有运输企业,买保险买的是安心和安全,选择保险务必谨慎,切勿因价格低廉轻信统筹服务。
如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警方报案,共同守护财产安全,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案例来源:锦州警方
“机动车安全统筹”为啥不“保险”呢?
1、“车辆统筹公司”不是保险公司,缺乏专业监管
统筹公司不是保险公司,缺乏专业监管,理赔并不像正规保险公司有严格的标准和原则,理赔时效及基本理赔规则也不在我国《保险法》及金融监管局的监管范围之内,目前我国也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和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如何理赔?赔付标准?赔多赔少?何时赔付?这些都是个问号。
2、“车辆统筹单”不是保险合同,不受《保险法》保护
车辆安全统筹公司以“统筹”、“互助”名义与车主签订的安全统筹单不是保险合同,不受《保险法》保护。一旦出现理赔纠纷,车主要么沉默,要么诉至于法院。
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除了增加车主维权成本以外,根据目前全国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判例来看,法院在援引法律裁决时,只能采用一般法《合同法》,而非特别法《保险法》。 在法院认为统筹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即使诉讼后可以依据《合同法》赔付,但是统筹公司也普遍不具备赔付能力。
3、“车辆统筹业务”不是保险业务,后续赔付服务可能无法保障
“车辆统筹”和“商业车险”实际有着本质区别。“车辆统筹”其本质属于交通运输行业内部的行业互助,交通安全统筹服务对互助事项及互助金额不具有刚性兑付承诺。
国家对保险业必须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如规定了保险公司的资本本金要求、保证金提存,加强保险条款监管等。这些措施决定了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会进行刚性赔付承诺。
曾有法院案例,最终判决由车主承担赔偿三者方剩余损失,而“车辆统筹公司”在安全统筹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再者,安全统筹公司不具有保险公司的专业服务能力、理赔能力与重大案件赔付能力。
车辆统筹不能替代车辆保险,未在保险公司购买保险而购买“机动车辆统筹单”的机动车辆,以后再向保险公司投保商业车险时,无法享受连续投保及无赔款优惠。
所以,大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投保机动车辆交强险和商业保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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