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维护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天津公安机关持续深化烟花爆竹安全管控,以严管严控态势,全链条打击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藏得再深,没用!
近期,嫌疑人赵某某为销售牟利,分多次从外省市购进各类烟花爆竹共计1721箱,分别储存在东丽区军粮城街多个场所,后被公安东丽分局民警查获。目前,赵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无独有偶,嫌疑人李某某为销售牟利,从外地购进大量烟花爆竹储存于东丽区一闲置仓库内,后被公安东丽分局民警抓获,并查获烟花爆竹850箱,经价格认定,涉案烟花爆竹共计价值77922元。目前,李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藏匿在车里,难逃!
日前,公安蓟州分局侯家营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停放于路边的白色厢式货车内有烟花爆竹。经查,嫌疑人王某某为牟私利,多次前往外省市购买烟花爆竹324箱,藏匿于侯家营镇某村内厢式货车内,后被民警查获。现王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长期贩卖,哪跑!
前不久,公安武清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条线索:一可疑车辆在我市范围内频繁运输烟花爆竹。民警迅速出击将嫌疑人王某某抓获,查获各类烟花爆竹共计163箱。经后续工作发现,王某某长期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的批发零售活动,销售范围涉及多个区县,交易频繁,数额高达十万余元,其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目前,王某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运回天津,必抓!
近日,公安滨海分局民警在津石高速海景大道收费站处查处一辆货车,在车内查获各类烟花爆竹共计397箱,并当场抓获嫌疑人孙某、邢某。经查,二人多次驾车前往外省市购买烟花爆竹并运回天津出售,获利数十万元。其行为已涉嫌非法经营罪,目前,孙某、邢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提示
公安机关将严格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会同交通运输、邮政、应急、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市民朋友发现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及时拨打110、12345、12350进行举报,对协助公安机关破获相关案件的,公安机关将视情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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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沽街道工作委员会
主办 | 大沽街道党建办(网信办)
内容管理 | 党建办(网信办)
图文设计 | 张风祥
素材来源 | 滨海发布
投稿邮箱 | bhdgujwxb@tjb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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