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阜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具体如下: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朱瑞文辞去

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职务的决定

(2026年1月20日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调整,朱瑞文请求辞去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朱瑞文的辞职请求,报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朱瑞文辞去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须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6年1月20日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丁思彬为阜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杨世强为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李伟为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文才为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纪兰芳为阜阳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廖越为阜阳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孙存坤的阜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董冰的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飞的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世强的阜阳市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主任职务;

李伟的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冰的阜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张仲弢的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朱振华的阜阳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纪兰芳的阜阳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6年1月20日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刘梦李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曹瑜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二、免去

曹瑜的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刘梦李的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人员名单

(2026年1月20日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褚彦为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批准免职人员名单

(2026年1月20日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批准免去

赵婷婷的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戎震的太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