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放手写吧》
詹姆斯·斯科特·贝尔 著

九州出版社

如何写出令读者爱不释手的小说

一位朋友推给我一份好读网(Goodreads)上的有趣信息图,主题是“读者为什么放弃了一本已经开始读的书”。在那些原因中,你会发现:无力的写作荒谬的情节不讨喜的主角但目前排名第一的原因是:太慢了,无聊。这听起来很有道理,不是吗?

带着对萨默塞特·毛姆的尊敬,我相信,写小说至少有一条规则,那就是不要让读者感到无聊!因此,如果我可以扮演我最喜欢的角色——世界上最有趣的人,那么我会对你说:“找出读者不喜欢的事,然后……不要做那些事。”谢谢。让我们来看一看。

无力的写作

这可能指缺乏想象力或平淡无奇的句子。没什么特色。没有约翰·D.麦克唐纳所说的“不唐突的诗意”。你必须有一点儿文采,或者有代理人和编辑们所说的“声音”。为了帮助你形成声音,试着读一些其他类型的书。或者听从雷·布拉德伯里的建议,读诗。换句话说,脑子中装点儿好词佳句。这能够自动拓展你的文风。

荒谬的情节

惊悚小说作家很容易走入这个误区。我记得读到过一本惊悚小说,开头写的是一些军人闯入了某人的房子。他震惊了!发生了什么?暴政!就在他的家里!为什么?因为首长想要与他秘密会面。但我想的是,为什么要派一队训练有素的军人闯入一个男人的郊区房子,让他吓掉了魂?尤其是军人们知道,这个人并不构成任何威胁。他没有武器,也没有任何理由抗拒。并且,为什么要吵醒街坊邻居(一个被忽略的情节点)?为什么不直接礼貌地敲敲门,让这个家伙跟他们走一趟?我能想到的唯一解释是,这位作家想要以宏大的、戏剧化的、惊心的场面开头。但是这里并不合情理。所以,我放下了那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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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情节都要言之有理。情节越离奇,你就越要努力地使之合理。放着某些情节点不理,或者写一些不合理的情节,只会把读者从故事中推出来。所以,努力吧。

不讨喜的主角大体而言,写好不讨喜的角色(做一些常人不支持的事)的秘诀是给角色一个讨喜的特点。例如,斯佳丽·奥哈拉,坚韧,有决心;而夏洛克·福尔摩斯虽然是个自大的人,但他有资格这样做——他总是房间里最聪明的那一个。

至少给读者一个理由,让他们期待角色最后能够获得救赎。当吝啬鬼埃比尼泽·斯克鲁奇看到年轻的自己时,他敞开心扉,于是变得像老菲茨威格一样乐善好施。或许这样的故事可以重演!

太慢了,无聊

这是最主要的一条。可说的太多了。以“希区柯克的格言”为基础,我主持过一个三天的集中训练营。当被问到什么是有吸引力的故事时,希区柯克说:“拿掉了无聊部分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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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必须以电报的形式说明普遍原则,我会说:创造一个有吸引力的角色,把他放入和对手的“死亡对决”中(死亡可以是身体上的、职业上的或心理上的),只写那些能够反映或影响这次对决的场景。

这个原则很简单,很直接。

学习如何去做需要花费时间,需要练习,也需要永不止步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