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你辛辛苦苦半辈子,以为养大了孩子,结果发现自己养大的是个债主,还是个拿着“亲情债”借条上门催收的。
王秀丽的事,大家都看到了。二十年前,她因为前夫家暴,咬着牙离了婚,一个人把儿子拉扯大。二十年后,儿子长大了,要结婚,想要个大平层。王秀丽掏空了积蓄,连自己住的房子都卖了,还是不够。这还没完。
那个曾经对她挥拳头的男人,如今偏瘫了,需要人照顾。儿子转过头来,理所当然地要求母亲去照顾这个前夫。王秀丽拒绝了。于是,儿子说出了那句最伤人的话:当初我爸打你,你自己肯定也有原因。
听到这句话,王秀丽什么都没再说。她心凉透了,收拾行李,离开了这个城市,也离开了这个儿子。
很多人说,这是不孝。我觉得,话不能这么说。
我们先说家暴这件事。什么叫“你自己也有原因”?这句话简直有毒。它把拳头带来的皮肉之痛,转化成了对被施暴者的人格审判。意思是你活该,你不完美,所以你该打。这是最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是给暴力披上一层“合理性”的遮羞布。一个儿子,对着自己含辛茹苦的母亲说出这种话,不是蠢,就是坏,或者又蠢又坏。
再说说钱和房子的事。王秀丽已经拿出了所有,这还不够吗?她卖了自住的房子,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她为了儿子的一个“大平层”的梦,把自己的退路和安稳都搭了进去。这已经超出了普通意义上的“帮忙”,这是一种近乎献祭的付出。可儿子觉得不够,他觉得母亲还能“倾家荡产”。在他的逻辑里,母亲的一切,包括她未来的生活保障,都应该为他的婚姻和面子让路。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啃老了。这是一种情感和经济的双重掠夺。他把母亲的牺牲看作理所应当,把母亲的拒绝看作不可饶恕的背叛。
最讽刺的是,他一边理直气壮地向母亲索取一切,一边又大义凛然地要求母亲去承担她早已摆脱的责任——照顾那个曾经伤害她最深的人。他用“血缘”和“孝道”绑架母亲,却从没想过,他对母亲最基本的“孝”和“顺”在哪里。
法律上,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可法律没规定,一个被前夫暴力伤害过的女人,必须去照顾那个施暴者。道德上,我们提倡感恩和回报。可道德更没说过,父母必须为了子女的婚姻虚荣而榨干自己的最后一分钱。
王秀丽最后的选择,远走他乡,不是逃避,而是一次彻底的反抗。她用离开告诉儿子,也告诉所有人:母爱不是无限提款机,更不是可以随意践踏的尊严。当一个母亲被逼到要用消失来捍卫自己最后一点生活和精神的自主权时,该反思的,绝对不是母亲。
这件事里,没有赢家。但至少,王秀丽为自己,扳回了一局。她没赢回儿子,但她赢回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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