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记者从东营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保障能力,兜牢民生底线,自2025年10月1日起,东营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1980元/月调整为2160元/月,增加180元。

失业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实行挂钩联动机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25〕140号)要求,东营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400元/月。东营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调整。这是东营市第17次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仍位居全省第一档次。

哪些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①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③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①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每年3个月;②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③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大众新闻记者 崔立慧 通讯员 连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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