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发了一则网帖,质疑常州供电公司,

每月收取居民电费时,为何截断到元、无角分

旋即,上午接到供电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

解释他们的做法是,当次收费到元,

角分零头转到下一次合并收取;

这样做,是为方便到营业厅缴纳现金的居民用户,

不必携带角分零钱,或不必从柜台找回角分零钱。

听到这个解释后,我立即想来点赞常州供电公司了。

这个办法,确实让用现金到柜台缴费者方便多了。

自来水和燃气公司是否需要借鉴这个做法?

使用现金缴纳水费气费的用户有没有这个需要?

我就不得而知了。

但是,供电公司若能通过“附言”告知用户,

“本次多少角分已转下次一并收取”,

或在供电公司网站以及营业厅广而告之这个做法,

让我们用户知道,就更好了。

诚然,当今没有人再会去计较角分的币值了。

只是,情归情,账归账。理账原则是分文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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