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锦观新闻
来自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的一款名为“夜某城”的系列人偶盲盒,一上线便凭借独特设计和艺术风格成为市场热门。走红后不久,泡泡玛特公司注意到,市面上出现了一款由深圳市前海欢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同类型商品“朋某岛”,外观与“夜某城”极为相似。
法务团队比对指出,“朋某岛”中的多款人偶在诸多设计要素上与“夜某城”如出一辙,仅在个别五官、发型、衣着纹饰等局部做了改动,有员工直言,就像自己精心养育的孩子被“偷走”了一样。甚至有网友为“朋某岛”添加了“泡泡玛特”、“夜某城”等话题标签。“这款产品已经让消费者混淆,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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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泡泡玛特公司以欢某公司侵犯著作权、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海法院审判团队走进潮玩展随机邀请消费者和经营者填写调查问卷。61.8%的受访者在未提示任何品牌和来源信息的情况下,误认为“朋某岛”是泡泡玛特公司商品或与泡泡玛特公司有关联。
2023年12月,前海法院一审判决,欢某公司的行为不构成著作权侵权,但被诉商品仿冒涉案商品装潢,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25万余元。
欢某公司对这个结果表示不服。其认为,“朋某岛”系列人偶是独立创作设计的作品,不构成装潢上的相同或近似,不会引人混淆,法院开展问卷调查属于法律适用错误,遂上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7月,市中级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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