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开始,微博热搜挤满了“金晨被曝疑似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信息,各种事故认定书、监控信息和说法四处流传。
一向5G冲浪的金晨,反常地断网超过24小时,直到今天下午终于在微博正式作出说明:
那么这份回应,足够说清楚所有疑点,为她岌岌可危的形象止损了吗?
是常识的缺乏还是道德的沦丧?
我们先从头梳理。
昨日有知情人向狗仔曝料,2025年3月16日,金晨驾驶汽车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发生交通事故。
狗仔晒出一份当地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书显示,当事人名叫徐长青,事发驾驶汽车行驶至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岭下村公交站附近地方时,因为疏于防范观察与警示牌发生碰撞。
后车辆又与房屋围墙发生碰撞,致车辆、警示牌、房屋围墙受损及徐长青受伤。
当事人徐长青负全部责任。
这个事故不大不小的,毕竟没有造成伤人,关键是知情人后续透露,徐长青是金晨的助理,只是替罪羊,而金晨才是驾驶员。
事发时,是金晨开车,经纪人坐副驾驶,助理徐长青坐后座,事发后,金晨和经纪人第一时间逃离现场,让助理留下来背锅,应付交警调查。
徐长青报警后,交警很快赶到现场处理事故,徐长青对交警承认是他驾驶的车辆,保险工作人员也到现场勘察了解情况。
事故现场处理完毕,保险开始进入调查理赔阶段,调交警监控的时候,才发现驾车司机不是徐长青,而是车主金晨本人。
考虑到金晨涉嫌逃逸,并让他人顶缸骗保,保险公司随即在交警队进行了报案。
金晨这才跟保险公司联系,表示不用报保险了,她个人承担费用,同时要求保险公司撤案,保险公司考虑之后也就撤销了报案。
本来以为事件已经翻篇了,没想到事隔一年,以这种形式被曝出来。
我猜这中间应该暗涌几轮了,原本只是普通交通事故,但逃逸+顶包+骗保加起来就是个死局,加上金晨方一直不回应,网上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说法。
今天下午,金晨终于回应了,总结一下她的回应重点:
1、事故发生原因是“躲避路上蹿出小狗”。
2、由于伤势过重,经纪人第一时间带她赶往医院,助理留下处理事故。
3、由于事发突然加上情绪紧张,助理向交警说自己是驾驶人,配合事故认定。
4、手术结束,金晨认为既然自己是实际驾驶员,需要自己承担全部责任,所以让助理联系保险公司撤销理赔,她也全额承担了相关损失。
评论区还附上一张满脸鲜血的照片,触目惊心:
同样“柯桥警方”也发布了通报↓
我们以警方的通报为参考,发现知情人的爆料和金晨的回应几乎没有相左,只是各有侧重,一个重在呈现结果,一个重在讲述动机:
比如对于“肇事逃逸”和“顶包”的说法,金晨解释是因为脸部受伤急于就医,离开了现场,而助理情急认了下来。
值得注意的是,通报提到“骗保事实”不存在,那么到底是像知情人说的,金晨被发现顶包后撤保的,还是像金晨说的,自己手术恢复意识过来后立即联系保险公司撤保的?
假如金晨说法是真,那这位助理也太难评了……不仅撒谎,还敢联系保险公司来赔钱?(得亏艺人及时清醒,给他擦屁股呢!)
这到底是常识 的缺乏还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 还是打工人又承担了一切……?
上升期的金晨,可能付出什么代价?
金晨提到“相关赔付已经于2025年4月完成”,而警方的通报“ 有关问题还在进一步核查,当事交警执法情况,也由上级公关机关开展复核”……说明事件并未翻篇。
既然“骗保事实”已经完全否认,我们来讨论一下“肇事逃逸”与“顶包”的代价吧。
首先,假如“肇事逃逸”成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
其次,找人顶包的行为常被直接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加重情节,但也会视严重程度来划分,没有造成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的,一般是行政处罚。
也就是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至于保险方面,汽车投保一般分交强险和商业险。
网传金晨开的车是奔驰大G,目前尚不清楚是哪个配置,按照网上不同规格的报价,142万保险2万,189万保险2.7万。
肇事逃逸在保险中属于免责条例,同时保险公司会将涉及顶包、保险欺诈等行为的人员列入行业黑名单。导致未来购买保险时被拒保,或只能以更高的保费获得有限的保障。
这一连串法律与保费账单,只是金晨在这场风波中可能要付出的入场费,如果造成品牌代言大撤退,才是足以伤筋动骨的资产大缩水。
昨天因为金晨没有回应,喜之郎就删除了金晨代言的内容,而娇韵诗则删除了金晨的直播预告。
其他品牌目前也存在一种观望状态。
我们可以推算一下这些代言的价值:
目前金晨的代言费网上找不到确切的数据,但金晨近年来因为《浪姐》和《孤注一掷》等作品跻身二线小花,正处在上升期。
参考 某 901的代言费,根据东鹏特饮的招股书,5年前某901两年的代言费是1300万。
2019年还属于经济上行期,那么现在金晨的代言费就暂时按照2年900万来计算吧。
奢侈品的代言大多都为置换,所以可以暂时忽略不计。代言的收入900*6=5400万。
同样在观望的,还有剧和电影的制作方。
影视剧方面,金晨的电视剧含量是一年一到两部。
电影也是一到两部。
E姐问了业内人士,金晨属于90花,翻红的时候赶上经济上行期(头部艺人片酬能到两个小目标的年代),按时价片酬几千万是有的。
近几年咖位下降作品缺失,应该缩水到1000万左右。
一年两部电视剧加电影的话,取一个中间数片酬大概是3000万。
综上所述,如果金晨演艺事业中止的话,那么她的经济损失或将达到:5400+3000=8400万。
不过,金晨今天的回应也算是力挽狂澜, 目前喜之郎已经把微博恢复公开了。
逃逸、酒驾、顶包后……他们遇到了什么?
说起来,金晨和16年那个肇事逃逸的李姓前顶流也是好朋友来着。
2016年5月27日凌晨,李某驾驶一辆临时牌照过期的白色兰博基尼,撞上大郊亭东四环辅路上的桥墩,撞破了路边的水管。
事故发生后,李某同样将事件交给工作人员处理就离开现场了,理由是着急出国参加品牌活动,一直到四天后才回国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
最后因为交通事故后逃逸+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两项违法行为,李某一共记24分,罚款2000。这事当时cctv也报道了。
由于是单方面事故,且排除了酒驾毒驾,也有道歉认罚,所以事故对他影响不算严重。
如果涉及酒驾,影响就严重多了。
2018年1月3日晚上,陈乔恩在家中泡澡喝了酒,之后驾车去附近买宵夜吃,结果警方拦检,酒测值达0.67,陈乔恩立刻就依公共危险罪移送台北地检署,第二天以台币10万元(约人民币2.1万)交保。
离开时,警局门口被闻讯赶来的湾湾记者挤得水泄不通,陈乔恩只能小声说着“对不起对不起”离开。
接着陈乔恩在微博上公开道歉。
最后台北地检署考虑陈犯后认罪、态度良好而且没有前科,给予缓起诉处分,并要求提供60小时义务劳动。
陈乔恩酒后驾驶没有造成事故,处罚还是相对轻的,但2011年高晓松醉驾,直接造成四车追尾,他就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了。
这也是酒驾入刑后 第一个被抓的名人,高晓松对此表示相当后悔,直接放弃诉讼,在庭审上完全认罪,称“酒令智 昏以我为戒 ”,判断结果也是顶格量刑,判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人民币。
金晨这次的事件,还可能涉及一个“顶包”的行为,而谢霆锋就曾经吃过“顶包”的亏。
2002年3月,谢霆锋的法拉利被发现孤零零停在香港红棉道上,车尾撞毁, 不 久之后一位三十多岁的成姓男子投案自首,说自己就是肇事司机。
撞毁现场
作为车主,谢霆锋和助手立刻遭到警方查问,原本已经夹好口供说“出事时在家中睡觉”,结果谢霆锋自己在活动上说漏嘴,提到“好在当时无踩油,如果不是会爆炸。”
来自:新浪娱乐
原来当晚驾驶法拉利的人正是谢霆锋,成姓司机不过是顶包者。为此谢霆锋被控串谋妨碍司法公正,被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
谢霆锋之所以要“顶包”,是因为当晚和他约会的是绯闻女友张柏芝。案件水落石出时,谢霆锋还是在张柏芝家里被捕的。
为了掩饰绯闻,这个小小的交通事故最终让亚洲小天王沦为法制咖,绯闻也以最尴尬的方式曝光了……
“顶包案”被称为当年娱乐圈第一丑闻,谢霆锋形象跌到谷底,当选年度最负面的新闻人物,代言的可口可乐也受影响。
谢霆锋失去的只是代言,但当时顶包的司机失去了宝贵的自由,认罪后被整整判监禁四个月。
不知道金晨那拎不清的助理,又面临怎样的处罚?
E姐结语:
金晨的回应虽然晚一点,但非常巧妙,先等待部分事实澄清再介入,最后呈现出一个善良、倒霉、给助理担当……还要忙着去急诊的完美受害者形象。
这样的形象,为她在舆论上为她争取到了不少理解空间。
我只是有一点点好奇哈, “肇事逃逸+顶包+骗保嫌疑”的事情闹到最后,竟然出现一个超完美受害人,所有责任都在别人身上的概率到底是多少呢?
其实危机并未完全解除,事件的最终定性,将取决于警方的法律认定,而非公关叙事。只要“逃逸”或者“顶包”的嫌疑未在法律层面被彻底澄清,商业和公众信任的裂缝会一直存在。
无论明星还是普通人,遇到交通事故,最正确的“公关”方式只有一种: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救助,迅速报警,如实陈述。任何试图离开现场、逃避责任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都可能小 事化大, 面临远比事故本身更严重的法律与道德后果。
今天的深夜话题是:
你怎么看金晨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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