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灾警报试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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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1996年丽江“2·3”7.0级地震,警示市民铭记历史、居安思危,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识别人民防空警报信号能力,检验全市防空警报设施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市人民政府决定组织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

2026年2月3日10:00—10:03。

二、警报试鸣范围

丽江市主城区,永胜县、华坪县宁蒗县城区。

三、警报试鸣信号

防灾警报:10:00—10:03,鸣15秒,停15秒,反复6遍,时间为3分钟。

请全市各单位(部门)、全体市民、广大游客和过往人员相互转告,在防灾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丽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