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空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年版)》(以下简称《指南》),提出充分发挥标准化在产业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统筹推进低空经济标准化建设,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指南》明确,到2027年,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基本满足低空经济安全健康发展需求。到2030年,低空经济领域标准超过300项,结构优化、先进合理、国际兼容的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基本形成,为低空经济安全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全文如下:
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025年版)
当前,我国低空经济已进入产业化加速期,形成贯穿技术研发、装备制造、运营服务、基础设施的全链条生态体系。为深入贯彻国家发展战略,系统推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标准化在产业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统筹推进低空经济标准化建设,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工作格局,特制定本建设指南。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锚定《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建设目标,坚持“安全为基、创新驱动、产业协同、国际接轨”工作方针,重点围绕低空航空器、低空基础设施、低空空中交通管理、安全监管和应用场景五大核心领域,建立技术标准与管理规范融合、国内标准与国际规则融合、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融合、基础标准与场景标准融合的“四维融合”标准供给体系,强化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构建央地协同、产学研联动的标准化创新生态,为低空经济安全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以安全筑基,促有序发展。秉持安全发展理念,主动顺应低空飞行活动催生的安全形势新变化与风险挑战,加强低空安全标准的顶层设计与体系化建设,筑牢安全防线,守护公共安全底线。创新驱动,牵引场景拓展。统筹推进科技研发、标准研制、产业发展深度一体化进程,着力推动低空航空器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创新。强化产业协同,促进适配融通。深化跨部门协同、央地联动,构建“全要素、全链条、全场景”标准化工作体系,统筹推进低空航空器研发制造、低空基础设施建设、空中交通管理、安全监管体系及应用场景生态的全链条标准化建设。深化国际接轨,拓展开放合作。充分发挥我国无人驾驶航空器领域技术先发优势与低空经济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推进低空经济领域标准国际化合作,深化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及主要经济体的交流合作,推动我国低空经济标准与国际接轨,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低空经济标准新高地。
到2027年,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基本满足低空经济安全健康发展需求。到2030年,低空经济领域标准超过300项,结构优化、先进合理、国际兼容的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基本形成,为低空经济安全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标准体系结构与框架
低空经济标准体系涵盖低空航空器、低空基础设施、低空空中交通管理、安全监管和应用场景等全链条,体系结构和框架如下。
(一)低空经济标准体系结构
标准体系结构主要呈现标准体系中各子体系的组成关系,如图1所示。
图1低空经济标准体系结构
A低空航空器标准涵盖基础共性、管理、安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有人驾驶航空器等方面,为低空航空器的设计、制造、运行与维护提供技术依据与合规准则。
B低空基础设施标准包括低空智能网联系统、低空起降基础设施、低空飞行管理服务保障基础设施、低空质量技术基础设施、低空安全防护基础设施等方面,共同构建支撑低空经济活动安全高效开展的基础环境。
C低空空中交通管理标准涉及空域管理、飞行流量管理、空中交通服务和空管保障等方面,为实现空域资源高效利用和飞行活动安全有序运行提供规范支持。
D安全监管标准包括无线电管理、人员管理、运营与应急管理、事故调查与救援等方面,支撑构建覆盖全过程、多层次的低空活动安全监管体系。
E应用场景标准聚焦农业、交通、能源、测绘、文旅、体育、医疗救护、气象、国土、海洋等领域,推动低空技术在典型场景中的规范化应用和规模化发展。
(二)低空经济标准体系框架
低空经济标准体系框架由低空经济标准体系结构向下映射而成,是低空经济标准体系的基本组成单元。低空经济标准体系框架包括A低空航空器、B低空基础设施、C低空空中交通管理、D安全监管、E应用场景等5个部分,如图2所示。
图 2 低空经济标准体系框架
三、建设内容
(一)低空航空器标准
低空航空器标准是低空经济标准体系的核心部分,包括基础共性、管理、安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和有人驾驶航空器标准,有助于提高航空器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性能水平,推动航空器制造产业的升级和发展。低空航空器标准子体系如图3所示。
图 3 低空航空器标准子体系
基础共性标准包括术语定义、分级分类、编码标识和其他标准。
管理标准包括适航管理、登记管理、召回管理和其他(如航空器拆解、报废等)标准。
安全标准包括系统安全、部件安全、信息安全和其他标准。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包括微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和大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其中,微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包括产品、检测与评价,以及其他标准;大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包括系统级、分系统级、零部件级和其他标准。
有人驾驶航空器标准包括固定翼、浮空器、旋翼和其他标准。其中,固定翼航空器标准包括传统固定翼飞机和滑翔机标准;浮空器标准包括飞艇和气球标准;旋翼航空器标准包括直升机和旋翼机标准;其他标准包括动力升空器等标准。
(二)低空基础设施标准
低空基础设施标准包括低空智能网联系统、低空起降基础设施、低空飞行管理服务保障基础设施、低空质量技术基础设施、低空安全防护基础设施,以及其他标准,是低空经济高效运行的基础保障。低空基础设施标准子体系如图4所示。
图4低空基础设施标准子体系
低空智能网联系统标准包括基础共性、数据底座和应用平台标准。
低空起降基础设施标准包括起降场、机巢、消防设施和地面接驳设施标准。
低空飞行管理服务保障基础设施标准包括低空通信设备设施、低空导航设备设施、低空监视设备设施和低空气象设备设施标准。
低空质量技术基础设施标准包括整机试验验证基础设施、分系统试验验证基础设施、关键部件试验验证基础设施和综合试验场标准。
低空安全防护基础设施标准包括预警识别设备设施、无线电干扰设备设施和拦截设备设施标准。
其他标准包括航空器维修维护设备设施等标准。
(三)低空空中交通管理标准
低空空中交通管理标准包括空域管理、飞行流量管理、空中交通服务和空管保障标准,是低空飞行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的重要保障。低空空中交通管理标准子体系如图5所示。
图5低空空中交通管理标准子体系
空域管理标准包括应用空域分类与划设、航路网络分类与划设、重要目标空域分类与划设、空域安全间隔、空域准入和空域数字化标准。
飞行流量管理标准包括飞行容量管理、飞行计划管理和飞行流量调控标准。
空中交通服务标准包括飞行情报服务、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和告警服务标准。
空管保障标准包括通信保障、导航保障、监视保障、气象保障和航空信息资料保障标准。
(四)安全监管标准
安全监管标准包括无线电管理、人员管理、运营与应急管理、事故调查与救援,以及其他标准,是低空经济活动安全有序发展的重要前提。安全监管标准子体系如图6所示。
图6安全监管标准子体系
无线电管理标准包括频谱资源配置、电磁环境安全、电磁干扰与防御,以及其他标准。
人员管理标准包括操控员、驾驶员、维修维护人员、飞行服务人员,以及其他人员的资质和培训等标准。
运营与应急管理标准包括运行管理、经营管理和应急管理标准。
事故调查与救援标准包括事件报告、事故调查和事故救援标准。
(五)应用场景标准
应用场景标准包括农业、交通、能源、测绘、文旅、体育、医疗救护、气象、国土、海洋和其他标准。应用场景标准子体系如图7所示。
图7应用场景标准子体系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场监管总局统一管理低空经济标准化工作,牵头开展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推动解决标准制修订和应用中的重大问题,督促低空经济标准化工作落实。
(二)强化工作统筹。中央空管办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本领域低空经济标准化工作,加快推进标准制定与实施,推动政府标准和市场标准协调发展。
(三)实行动态更新。紧贴低空经济安全健康发展需求,适时迭代更新低空经济标准体系,滚动制修订低空经济相关标准,加强宣贯实施,持续提升低空经济标准的适用性和时效性。
(四)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低空经济领域国际标准化组织及相关国际、区域组织的合作对接,深度推进低空经济领域国际标准化交流合作。加快转化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提升国内外标准一致性程度。
编辑:晓燕
指导:新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