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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阳日报)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减少城市环境污染,提升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规定,德阳市人民政府对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进行了优化,并于日前发布了关于市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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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告,德阳市主城区旌阳街道、孝感街道、天元街道、东湖街道、旌东街道、八角井街道(除南湖路以南区域),旌阳区双东镇龙凤社区,和新镇白蜡村、福兴村,黄许镇、德新镇成都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以内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在禁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因重大节日、庆典以及其他重要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及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获得许可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通告还明确,禁止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燃放烟花爆竹。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的行为,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根据通告,除旌阳区、德阳经开区以外,其他区(市、县)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
德阳传媒记者 | 张嵘
编辑 | 刘冰怡 责编 | 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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