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珠海2人因食用河豚后中毒,餐厅经营者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引发关注。此前,北海也接连发生多起因食用河豚而中毒事件,5名食用者被紧急送医救治。日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预防河豚(鲀)鱼毒素中毒的风险提示。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在防城港走访发现,市场上仍有野生河豚在销售,个别餐馆还表示可提供河豚加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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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沙渔港码头部分摊点有野生河豚(鲀)在售卖。

2月5日上午,在防城港市企沙渔港码头,不少海鲜经营者在摆摊售卖各类海鲜。记者发现有两个摊位除了售卖各类鱼虾外,还有河豚在出售。其中一名摊主介绍说,河豚都是渔船从海里捕捞回来,冰冻过的分为10元/公斤和6元/公斤两种规格,鲜活的则是20元/公斤。“今天我已经卖了四五十公斤,就剩这点了。”这名摊主说,她在码头经营海鲜已有多年,基本每天都有河豚售卖。而另一名摊主也表示,当天已卖出数十公斤河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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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鲜摊里售卖的野生河豚(鲀)。

“你会处理不?如果不会我是不卖给你的!”当记者表示想购买时,其中一名摊主谨慎地询问。记者表示不会处理河豚,请求摊主帮忙时,她则称不帮买主处理。而另一名摊主只问记者要买多少。

随后,记者来到码头边的餐馆咨询能否帮忙加工河豚,大部分餐馆直接拒绝,少部分则表示如果是已经处理好的,他们可以帮煮。个别餐馆则表示可以帮忙加工处理,但加工费需要60元/公斤,而普通海鲜的加工费只需20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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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摊主已售卖数十公斤河豚(鲀),摊里所剩不多。

据了解,河鲀主要分布在近海及河流入海地段,而河豚主要生活在江河中,两种鱼类体内都含有剧毒河豚素,仅0.5毫克就可致人死亡,中毒后死亡率超过60%,目前医学界尚未有特效解药。根据农业农村部的相关规定,我国目前允许经营的河豚(鲀)品种,仅限于人工养殖的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并且由有资质的加工企业加工,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加工野生河豚(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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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网友在社交平台分享煮好的河豚。网络截图

自治区卫健部门发布的提示里提及,近期,浙江、福建、广东、广西等沿海省份报告多例河豚毒素中毒病例。某市12人在某餐厅聚餐时食用野生河豚鱼,其中7人食用了鱼内脏煮的粥后发生中毒事件,目前仍在ICU接受救治。提示中特别提醒渔民,如果捕捞到河豚(鲀)千万不要销售、食用或赠送他人,应当放生或交由相关部门处置。同时,消费者不要食用野生河豚(鲀)或来源不明的河豚(鲀)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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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健部门日前发布的提示。网络截图

防城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防城港市还没有单独针对河豚管理出台有关规定,对于河豚的管理则直接引用《食品安全法》的有关条文,防城港市每年都会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查处非法销售和加工河豚行为。工作人员表示,该办公室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销售河豚的行为进行检查,同时加大禁止销售、加工和食用河豚的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