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乐购盐城”新春消费券

发放公告

为全面激发新春消费活力,打造“乐购盐城”品牌,服务广大市民、留盐外地员工及家属、来盐游客暖心过节,盐城市将发放“乐购盐城”新春消费券,现公告如下:

一、发放平台和发放金额

(一)“我的盐城”APP(云闪付)

1.“有你在盐 过年更甜”新春消费券500万元,面向留盐外地员工及家属、来盐游客等市外人员(身份证号非3209开头)。

2.“乐购盐城”新春消费券500万元,面向盐城本地市民(身份证号3209开头)。

(二)“中国农业银行”APP

“乐购盐城”新春消费券500万元,盐城本地市民、留盐外地员工及家属、来盐游客等均可参加。

二、发放方式和发放计划

采取“预约登记+公开摇号”的发放模式,用户登录发放平台,进入消费券活动页面预约登记,在指定摇号日公开摇号确定中签用户,消费券通过平台推送至中签用户账户。公证处全程监督摇号过程,确保发放流程公开公正。

①在线预约:2月9日10时至2月11日24时;

②摇号中签:2月12日;

③券到账时间:2月13日;

④线下核销:有效期截止2026年3月31日。

具体时间以平台券面显示时间为准。

三、消费券品类及面值

1.百货零售类:满100减40、满300减100。

2.住宿餐饮类:满100减40、满300减100。

3.盐选臻品类:满100减40、满300减100。

4.服务消费类:满100减40、满300减100。

四、活动参与方式

(一)“我的盐城”APP(云闪付)

1. 留盐外地员工及家属、来盐游客等市外人员(身份证号非3209开头),注册登陆“我的盐城”APP,首页点击进入“消费券专区”→“有你在盐 过年更甜”新春消费券活动页面预约登记。在指定摇号日公开摇号确定中签用户,消费券通过平台推送至中签用户账户。用户可通过“有你在盐 过年更甜”新春消费券活动页面查看中签结果、活动规则、活动商户,使用核销消费券。预约、核销时使用设备的地理位置须实时定位在盐城市内。

2. 盐城本地市民(身份证号3209开头),注册登陆“我的盐城”APP,首页点击进入“消费券专区”→“乐购盐城”新春消费券活动页面预约登记。在指定摇号日公开摇号确定中签用户,消费券通过平台推送至中签用户账户。用户可通过“乐购盐城”新春消费券活动页面查看中签结果、活动规则、活动商户,使用核销消费券。预约、核销时使用设备的地理位置须实时定位在盐城市内。

(二)“中国农业银行”APP

盐城本地市民、留盐外地员工及家属、来盐游客,注册登陆“中国农业银行”APP,首页点击进入“城市专区”(盐城)→“盐城消费券活动入口”→“乐购盐城”新春消费券活动页面预约登记。在指定摇号日公开摇号确定中签用户,消费券通过平台推送至中签用户账户。用户可通过“乐购盐城”新春消费券活动页面查看中签结果、活动规则、活动商户,使用核销消费券。预约、核销时使用设备的地理位置须实时定位在盐城市内。

五、活动规则

1. 消费券可与平台、商户的各类优惠叠加使用。

2. 消费者同一品类限中签1张,单笔消费限用1张。

3. 消费券不得购买烟酒类商品,不得远程视频核销,不得远程二维码截图截屏核销等。

4. 消费者使用消费券后若发生撤销及退货交易,消费券不返回至消费者账户,资金返回活动券池。

5. 参与活动商户须明码实价,活动期间严禁拒收消费券,并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借机抬高商品价格、不撤架畅销商品、不搭售滞销商品以及不发生其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6. 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严禁倒买倒卖,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活动资金,一经发现,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追回相应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7. 商户及其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伙同或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金,一旦发现有虚假交易、作弊、套现、洗钱等情形,主办方及平台有权撤销其参与资格,责成涉事企业追回损失;对失信行为予以记录,情节严重的将列入不诚信名单予以曝光;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8. 参与商家和消费券发放平台要通过纸质或电子档形式留存消费券核销记录3年以上,以便审计检查。

9. 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盐城市商务局所有。

盐城市商务局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