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的这个消息,挺炸裂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第十五号公告,寥寥数语却分量千钧:上海市、山东省、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决定罢免周新民、罗琦、刘仓理的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三人代表资格终止,罗琦和刘仓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专委会委员职务也相应撤销。
这个消息之所以“炸裂”,在于这三位被罢免者的身份实在特殊,每一位都是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顶梁柱”。
明白这件事,就要先看这三位被终止代表资格的人物究竟是什么来头。
周新民有着丰富的航空工业从业经历,从基层工艺员一步步成长起来,先后在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过副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等多个重要职务。
后来又调任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24年还出任过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长期投身于大飞机等航空装备的研发与制造工作,是航空工业领域的资深专家。
罗琦则是我国核电事业的核心人物之一。
作为“华龙一号”核电技术的总设计师,他带领团队攻克了多项关键技术,在日本福岛核事故后短短两年就拿出了满足国际最高核安全标准的ACP1000技术,在此基础上打造的“华龙一号”成为我国自主核电的国家名片,福清、卡拉奇等多个核电项目都采用了这一技术。
刘仓理则与国家核武器发展紧密相关。
他曾担任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院长,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九院”院长。
作为新时期我国高新技术武器研发的主要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组织领导者,他负责、领导了多项高新技术武器和常规武器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型号研制,为我国首型高技术武器实现从无到有的历史性突破作出了重要贡献,其负责研制的多型先进常规武器战斗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人的代表资格终止,核心原因是被各自的选举单位依法罢免。这一点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公告中有着明确表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代表能够真正对人民负责的重要机制。
代表法中明确列出了代表资格终止的七种情形,被罢免正是其中之一。
除此之外还包括迁出或调离本行政区域、辞职被接受、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大会议、丧失国籍、被剥夺政治权利、丧失行为能力等情况,此次三人的情况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
可能有网友会疑惑,为什么会采用罢免这种方式?其实罢免与辞职一样,都是代表资格终止的法定形式,只是适用的具体情况不同。
从以往的案例来看,被罢免的代表大多是因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经不再适合担任全国人大代表这一职务。
相比辞职而言,罢免更能体现出对不符合任职要求代表的严肃处理,也具有更强的警示意义。
全国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肩负着反映人民意愿、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职责,其任职资格必须受到严格审查,一旦出现违纪违法等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通过罢免程序终止其代表资格,正是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严肃性和权威性的必要举措。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代表资格被罢免并不等同于三人在专业领域的工作成果被否定,更不意味着国防科工系统出现了所谓的“大问题”。
只是这三位同志超越法律的约束,要受到相应的处理。
从更深层次来看,此次事件也反映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监督机制的日益健全。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对全国人大代表的任职资格审查变得更加严格,这不仅是对代表个人的要求,更是对国家权力机关纯洁性的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既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更需要坚守法律底线和道德准则,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
此次三位代表被依法罢免,正是这种严格审查机制发挥作用的体现,也向社会传递出明确的信号:任何担任国家公职的人员,无论其职位高低、贡献大小,都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和人民的监督,一旦触犯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必将受到严肃处理。
对于普通民众而言,不必对这一事件过度解读或产生不必要的担忧,我国的国防科工系统有着强大的韧性和完善的运行机制,个别人员的变动并不会影响国家国防安全和科技发展的大局。
我们应该以理性、客观的态度看待这一事件,认识到这是我国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的正常表现,是维护国家制度严肃性和人民利益的必要举措。
总之,周新民、罗琦、刘仓理三人全国人大代表资格被依法罢免,是一次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的正常事件,背后体现的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严肃性和监督机制的有效性。
这一事件不是国防科工系统出现“大问题”的信号,而是我国法治建设不断完善、对公职人员监督不断加强的体现,我们应客观看待这一事件,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国家制度的尊严和权威。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