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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无人机飞行不再随心所欲!
近年来
无人机为公众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
但“随意飞”的安全隐患也日益凸显
日前
镇江公安曝光一批警示案例
警示案例
·“随意飞”可能危害安全生产
2025年8月28日,供电局报警称,丹阳市吕城某村庄,晚上有人飞无人机刮断电线,造成停电。
·“随意飞”容易对人造成伤害
2025年10月22日,一群众报警称,西津渡景区一架无人机掉落,所幸未砸中游客。
·“随意飞”可能侵犯他人隐私
2025年11月3日,一群众报警称,镇江市京口区某小区某幢3楼有一架无人机一直在窗口拍摄。
·“随意飞”可能危害公共安全
2025年10月29日,一群众报警称,312国道快速路通江路路口,一辆轿车行驶中撞到无人机。
目前无人机领域最大的安全隐患
来自“黑飞”行为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简称《条例》)以及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均对“黑飞”做出明确规定,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首次明确将无人机违规使用纳入治安拘留范围。根据修订后的法律,这类行为被明确列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并纳入处罚范围。
关于真高120米的理解
即无人机飞行时
距正下方自然基准面的垂直距离
不超过120米
镇江市区管制空域图
(灰白色区域为管制空域)
△图源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管理平台(UOM)
兼顾自由与责任的合规飞行
才能真正享受无人机带来的乐趣
内容来源 | 镇江公安
编辑 | 张萌萌
校对 | 许鹏锋
审核 | 刘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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