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快评|筑牢清朗空间法治根基

筑牢清朗空间法治根基

董立仁 赵钧灵

网络生态治理是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任务,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指出:“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深化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2025年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要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着力提升治理的前瞻性、精准性、系统性、协同性,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当前网络生态面临着诸多挑战,如虚假信息泛滥、网络暴力频发、网络诈骗猖獗等,严重破坏了网络秩序,损害了公众利益,用好法治手段是有效应对当前挑战、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的根本路径,有助于为网络生态治理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确保治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完善立法,夯实法治根基。应进一步健全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结合网络前沿领域和新技术的特性与时俱进开展立法。加强对《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专门性法律法规的推广应用,确保法律及时适应互联网新技术的发展趋势。特别是针对当前网络生态治理中存在的法律空白问题,建议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例如,针对算法推荐、深度伪造等新技术应用,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规范其使用和管理,防止其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在现行法律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法律条款,提高法条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同时,可探索将实践中成功的网络治理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为管网治网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例如,针对网络暴力、虚假信息传播等违法行为,明确其认定标准和处罚措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强化执法,提升治理效能。应加大对网络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谣言、网络诈骗、网络色情、网络暴力等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行动。可重点探索建立健全网络违法行为的举报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全民守法、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对于典型网络违法案件,要依法公开处理结果,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作用,引导全社会形成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网络行为自觉。此外,还应提升全民的法治意识,综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优势,广泛传播网络法律知识,增强公民的网络法治意识,引导和帮助广大网民在网络空间中养成自觉守法、依法行事的好习惯。

协同治理,构建共治格局。网络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多方协同,形成合力,进而实现网络生态的良性发展。从宏观上看,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完善跨部门、跨行业的合作机制,建立常态化跨部门联席会议、联合工作组等实体化运作机制,明确各方职责与协作流程,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从社会层面看,则需积极引导企业、行业组织、公众等主体有序参与治理。平台企业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内容审核机制,强化技术治理能力;行业组织可推动制定并落实自律公约,建立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媒体和舆论机构应加强正面引导,传播理性声音;广大网民也应增强法治意识与媒介素养,自觉维护网络秩序。通过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建立激励反馈机制,推动形成政府管理、企业履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网民自律有机结合、良性互动的综合治理生态。

培养人才,筑牢专业支撑。网络治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作为支撑。要紧密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新应用,定期对政府监管人员、平台审核人员、网络从业者进行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提高技术素养。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开设网络安全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大对网络安全领域基础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培养一批既懂法律又懂技术,还熟悉网络治理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人才激励机制,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支持、待遇保障等方式,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投身网络治理事业,为网络空间的清朗与安全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作者董立仁系新疆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赵钧灵系新疆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编辑:刘乙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