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城乡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有效应对垃圾量骤增态势,保障城乡环境干净整洁,现将全县春节期间生活垃圾清运时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春节期间

2026年2月15日至2月23日

二、清运时间

(一)县城区域

2月15至16日:5:30起,直至当日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清运完毕。

2月17日至23日:5:30—22:00,实行巡回清运,确保日产日清。

(二)圩镇区域

2月15日至23日:4:00—12:00、12:30—24:00,每日清运不少于2次,并根据圩镇集市、人流情况灵活调整清运频次,确保垃圾不积存、无暴露。

(三)农村区域

2月15日至23日:实行每日清运,24小时轮流上岗,确保农村垃圾及时转运。

三、相关要求

(一)广大群众请自觉遵守清运时间安排,将生活垃圾规范投放到垃圾收集点,严禁随意倾倒、堆放、焚烧垃圾,共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二)各镇要加强与环卫公司的沟通联动,一旦发现垃圾成堆、收集点满溢等问题,第一时间联系环卫公司处置,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三)环卫公司要结合春节期间垃圾量变化,进一步加大清运频次,优化作业路线,确保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杜绝垃圾长时间积存现象,全力保障春节期间城乡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特此公告。

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