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公开通报了今年春节期间首批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通报称,2026年春节将至,为强化正风肃纪,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化清廉云南建设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工作成效,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3起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具体包括:文山州富宁县委统战部四级主任科员王某兴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5年12月12日,王某兴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曲靖市师宗县雄壁镇原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李某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5年9月18日,李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构成危险驾驶罪,受到拘役(缓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2026年1月李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楚雄州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罗某相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5年4月10日,罗某相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构成危险驾驶罪,受到拘役(缓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2025年11月罗某相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强调,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暴露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常抓不懈的高压态势下,仍存在纪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明知故犯、不长记性的现象,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纠正、防微杜渐。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酒驾醉驾行为的极端危害性,自觉抵制违规吃请和“酒桌文化”,带头遵守纪律法规,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切实维护党员、公职人员良好形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将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作为正风肃纪的重要切口,既要严查严处,又要深挖细查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坚持风腐同查同治。要强化与司法机关的联动协作,完善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案件快处机制,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强烈信号,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澎湃新闻注意到,云南省此前已经连续五年在春节期间集中通报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典型案例,今年是这一行动的第六年。
2025年2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称,今年春节期间,云南省纪委监委连续10天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问题。这是该省纪委监委开展春节假期集中通报曝光工作的第5个年头。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背后,可能隐藏着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甚至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牢牢把握风腐同源、风腐一体的本质特征,既“由风查腐”又“由腐纠风”,斩断风腐勾连链条。
“从总体上看,目前我省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赌博问题人数均大幅下降,纪法意识不断提升。”云南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深化酒驾醉驾问题治理,省纪委监委发挥“室组地”联动协同优势,借助大数据监督模型梳理筛查公安等部门提供的相关违法行为信息,经核实确认后,转交相应部门单位核查处理。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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