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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案·法治课
「仪征法院典型案例」
仪法君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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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喝酒后心存侥幸开车,
遇到交警检查不仅不配合,
还驾车冲撞执勤民警?
这种“冲动操作”不仅危及公共安全,
还会让自己身陷囹圄,实在得不偿失!
案情回溯
2024年12月某日晚,被告人张某某聚餐时饮酒,后心存侥幸驾驶小型轿车上路。当晚20时许,张某某驾车行驶至市区某路口时,遇交警部门设卡检查酒驾。当交警示意其停车接受酒精检测时,张某某拒不配合,驾车逃离过程中直接冲撞站在车辆正前方的执勤民警,将民警顶在车辆引擎盖上驶离现场,造成民警腰部挫伤。后张某某在某路口停车时被抓获,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7.9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法院审理
仪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以暴力手段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鉴于其犯罪情节恶劣,法院依法对其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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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不可逾越的法律底线,酒后驾车不仅会面临罚款、扣分、暂扣驾照等行政处罚,醉酒驾车还将构成刑事犯罪,严重危及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春节临近,亲友聚餐、出行往来频繁,更要时刻牢记交通安全,杜绝酒后驾车、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交警执法是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遇到执法检查时,大家应主动配合、积极响应,切勿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执法,否则将构成袭警罪,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切勿因一时糊涂让“杯中物”变成“牢中悔”。
本文中图片均由AI 生成
来源:仪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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