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交警曝光一批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以案说法、以儆效尤
请所有驾驶人牢记
酒驾必查、醉驾必惩
平安回家,才是最好的团圆
案例一
2月1日,唐某驾驶一辆黑色小型汽车行驶至新华西路与育才路交叉路口时被荷塘交管查获,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呼气值为97mg/100ml,唐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过检测,唐某的血液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09.59mg/100ml。唐某再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罚款20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2月4日,文某驾驶一辆白色小型汽车经过株洲大道庐山路口至君山路口段时被天元交管查获,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呼气值为119㎎/100ml,文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过检测,文某的血液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62.01mg/100ml。文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目前,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文某已被立案侦查。
同一时间,宋某驾驶一辆白色小型汽车紧随其后被民警拦下,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呼气值为136㎎/100ml,宋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过检测,宋某的血液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58.5mg/100ml。宋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目前,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宋某已被立案侦查。
据了解,文某与宋某两人为朋友关系,当天晚上两人约在一起吃完饭后各自回家,结果被执勤民警查获。
案例三
2月6日,谭某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至茶陵县政德医院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呼气值为51mg/100ml,谭某某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谭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
案例四
2月10日,李某驾驶一辆白色小型汽车行驶至云龙大道与向阳北路交叉口时,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呼气值为122㎎/100ml,李某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五
2月10日,夏某某驾驶一辆白色小型汽车行驶至攸县内环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呼气值为101mg/100ml,夏某某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六
2月11日,张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芦淞区红港路人民路口至建设路口时,被芦淞交管查获。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呼气值为166㎎/100ml,张某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温馨提醒
一次酒驾
终生记录在案
切勿心存侥幸
来源丨株洲交警
编辑丨张智华
审核丨刘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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