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和”2号
为做好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2月12日至26日,温州部署开展为期15天的“祥和”2号集中行动。
行动对象及主要内容
●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电影院、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2.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3.是否存在边营业边动火施工现象;4.单位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是否落实值班值守,定期开展防火检查等。
●寺庙、道观、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2.是否违规在室内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冷烟花;3.单位主体责任是否落实,从业人员是否熟练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大型群众性活动等人流集中场所
1.临时舞台搭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要求;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3.主办方、承办方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现场巡查看护。
●高层建筑
1.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控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等是否被封闭堵塞,楼梯间内是否畅通;3.电动自行车是否规范充停;4.“三清三关”是否宣传到位。
●居住出租房、老旧民房、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居住场所
1.电气线路是否规范敷设;2.用火用电用气是否规范,是否掌握安全用火用气用电常识;3.小太阳、电热毯、电暖器等取暖设备是否规范使用;4.电动自行车是否规范充停。
●养老机构、医院等弱势群体集中场所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2.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控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3.单位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定期开展防火巡查;4.是否针对“弱势群体紧急疏散”制定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工作措施
●防范烟花燃放
及时掌握本地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发动基层力量对周边高层建筑、老旧民房等提示做好“三清三关”。行政执法、消防等部门开展环卫工人培训,告知烟花爆竹残骸火灾风险和处置流程。集中燃放时,消防救援部门要组织力量落实前置备勤。
●开展夜查夜巡
各县(市、区)消专委办每天要派出一定数量的检查组开展夜查,发动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全市“冬季大巡防”行动方案》,动员社会面巡防力量开展夜查夜巡。
●开展节前指导
商务、文旅、民宗、民政、卫健等行业监管部门对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宗教活动场所、养老机构、医院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技术服务。督促单位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和培训演练,提升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落实提示提醒
聚焦春节期间仍在营业、赶工的单位场所,通过微信、短信、上门入企等方式发送消防安全倡议书,提示开展自查自纠、严格用火用电、落实值班值守等,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加大宣传曝光
依托本地主流媒体及公众号,针对烟花爆竹燃放、“三清三关”、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开展宣传普及。对弱势群体居住、集中场所发动基层力量开展“敲门入户”式宣传提示,提示规范用火用电,更换老旧、大功率电器。
●强化拉动演练
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安排力量值守,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加大对单位微型消防站的拉动演练和实地指导,督促单位配齐器材装备,落实人员值班值守,确保满足“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处置、5分钟协同作战”的响应要求。
编 辑:温州消防全媒体中心
初 审:金鹤立
终 审:叶 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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