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并不都是喜庆气氛,也有血色遗憾。
春节假期才过了四天,就发生了两起烟花爆竹死伤事件。
一是江苏,2月15日14时30分许,江苏连云港东海县石榴街道东安村,因村民个人燃放烟花不当,导致附近一烟花爆竹经营部爆燃,造成8人遇难。
一是湖北,2月18日14时许,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郑集镇,一间烟花爆竹售卖门店起火爆炸,致12人遇难,其中5名未成年人。
年年喊安全,年年都出事。
我个人非常反对买卖、燃放烟花爆竹,尤其反对在密集的居民区燃放。
但既然政府没有限制,有人买就会有人卖,道理一样,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我反对燃放的理由有两个:一个是声响扰民,一个是安全堪忧。
第一个反对的理由是声音扰民:
现在的居住环境大多是居民区,楼宇之间距离不远,烟花爆竹燃放的声音,可以传到一、两公里以外,在楼上听着更是响亮、吵闹。
再有燃放时间大多随意,有些低素质人群,更是不顾及旁人的休息,深更半夜、凌晨清早,想几点放就几点放,吵得孩子哭、猫狗叫,楼上楼下不堪其扰。
第二个反对的理由,是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各个环节都存在着难以消除的安全隐患。
“黑烟花爆竹”屡禁不止,非法生产、非法运输、非法销售的,时有耳闻。
即使是正规厂家,以国内企业的安全管理平均水平来看,危险隐患也大多是随处可见。
零售商的储存环境、储存方法,更是让人提心吊胆。
商品本身的设计,缺乏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在燃放过程中,也会造成死伤事件。
在这些安全隐患没有得到完全解决之前,我非常反对燃放烟花爆竹。
有关方面,如果拿出删帖封号的劲头,加强烟花爆竹的管理,肯定能有重大改观。
不论是对于正规厂家、商家的生产、运输、销售各个环节,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及时发现隐患,发现即消除,如秒删文帖一般迅速;
还是对于非法采购、运输、储存的商家,充分运用无人机、探头等高科技新手段,清网式摸排,一经发现立即“封号”;
甚至采取跨越山海的联合协作,追查到底。
如此作为,不信不能消除安全隐患;
这样认真,不信不能清除非法运输销售的网点;
依此办理,不信不能设计出燃放安全的产品。
在安全管理、故障管理领域,有个著名的、反复被验证过的海恩法则,即“海因里希法则”。
该法则指出:每起严重事故背后存在29次轻微事故、300起未遂先兆及1000起事故隐患,也就是“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道理。
对于牵涉到众多百姓人身财产安全的烟花爆竹,在没有完善的安全保障前提下,必须当禁则禁,任何一点疏忽、懈怠,就会得到血色教训。
有人常以“要有年味”、要传承千年习俗等等为借口,祭出“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的诗句为佐证。
他们并不知道“爆竹”是什么?那是用竹子制成、一经燃烧就能发出爆裂声的物事。古代人们发现竹子燃烧时,发出的“噼噼啪啪”的声音,能够驱走野兽。
原理是竹子“嘴尖皮厚腹中空”,一被加热,空气在空腔内迅速膨胀,从而导致竹子爆裂,产生响声。——这就是爆竹的由来。
但那是千年之前,地广人稀,人们和野兽比邻而居,需要用很大的声音驱赶野兽。
由于对未来年景的未知,人们就把“年”也视为兽,故而希望用爆竹声除去“年”这个看不见摸不着的怪兽。
而今,野兽早已不见了踪影,声气相闻的只有人类,还死死抱住“爆竹”为千年传统不放,只能说是愚不可及,是“食古不化”的绝佳注脚。
更何况从古至今,“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也是千年“习俗”,可想而知,燃放烟花爆竹,和普通人、穷人,能有几分关系?
好不容易辛苦一年,手里攒下几两碎银,普通人、穷人,有谁会舍得“花钱买个响”?就如歇后语所说“铜钱扔水里——花钱买个响”吗?
而在此等广泛涉及民众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问题上,竟然该禁不禁,甚至禁而放开,反而以“顺应民意”、“营造年味”为借口,希图借此拉升“及第皮”。
如此造作出虚头巴脑的闹闹哄哄,与那些不顾百姓疾苦的懒政、蠢政、坏政,又有几分区别?
数以亿计、辛苦劳作的普通人,收入位列底层的普罗大众,他们的平安和幸福,是社会文明祥和的关键构成要素。
普罗大众发自内心的欢歌笑语,才是足以驱散怪兽的吉祥声响;
普罗大众喜不自胜的眉飞色舞,才是描画最美夜空的漫天烟花;
普罗大众家家户户的饭香、酒香、茶香、花香,才是最慰藉人心的年味。
一起又一起爆竹烟花引发的惨案,提醒着全面禁限已成当务之急,难道还要看着更多家庭被拉入这种无妄之灾、节庆人祸吗?
该拿出删帖封号的劲头,来管理烟花爆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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