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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凭借便捷、经济、环保的优势,成为亿万群众短途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但相关法规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拼装电动自行车,不得改装电动机、蓄电池等动力装置,不得改动速度限制装置,也不得加装车篷、车厢等影响行驶安全的部件,违规者将面临扣留车辆、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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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禁止违规改装、加装并非“一刀切”,交管部门明确划定了“豁免范围”,以下3种加装行为不仅不查不扣不罚,还会被积极鼓励,既贴合群众出行需求,又能切实提升骑行安全,实现合规与便民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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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是加装后视镜,这是被明确鼓励的安全加装行为。根据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为保证行车安全,鼓励电动自行车安装后视镜,且后视镜及连接杆不计入整车高度和宽度,为安装留足了空间。后视镜能有效减少骑行者的视觉盲区,帮助骑行者实时观察后方车辆、行人和路况,尤其在转弯、变道、超车时,能及时规避碰撞风险,大幅提升骑行安全性。目前部分轻便电助力车型未默认安装后视镜,骑行者自行加装符合标准的后视镜,完全符合安全规范,值得广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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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是加装安全反光辨识装置,比如荧光轮胎、车身反光条等。这类装置采用“借光反光”的无源反光原理,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环境下,能被机动车灯光照射后产生强烈反光,300米内即可被清晰发现,有效延长夜间行车视认距离,缩短机动车驾驶人反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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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兰溪等地开展的“荧光守护”活动中,交警免费为电动自行车粘贴反光条,使当地涉及电动车的夜间交通事故警情同比下降13.41%,充分印证了其安全价值。骑行者加装荧光轮胎、车身反光贴等合规反光装置,既能保护自身安全,也能提醒他人避让,理应得到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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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是接送儿童时加装安全儿童座椅。随着电动自行车接送儿童出行的场景日益普遍,安全防护需求愈发迫切。我国多地法规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儿童座椅。合规的儿童座椅通过牢固固定在车身,能为儿童提供稳定的乘坐环境,配备的护栏、安全带等部件,可在急刹、碰撞时有效保护儿童,避免其跌落受伤。相较于让孩子站立在踏板上、被家长怀抱等危险方式,加装安全儿童座椅是最科学的防护手段,交管部门不仅不查处,还会积极引导家长规范安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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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本质上是破坏车辆原有安全设计,极易引发短路自燃、车辆失控等事故,最终害人害己。而鼓励加装的后视镜、安全反光装置、儿童安全座椅,均以提升安全为核心,不改变车辆核心参数和行驶状态,贴合群众实际出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