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曝光!4人被查处
春节余温未散,交通安全不容松懈!为全力守护辖区道路通行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涉酒交通事故,宜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持续保持严查严控高压态势,零容忍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近日连续查获4起涉酒驾驶违法犯罪行为,其中2起饮酒驾驶、2起醉酒驾驶,现予以公开曝光!
案例1
2026年2月20日12时34分,张某某驾驶豫CD×××396小型轿车行驶至宜阳县青啤大道同力大桥路段,被宜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勤务四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检测,酒精数值为3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5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
案例2
2026年2月20日13时45分,赵某某驾驶豫C2×××115小型汽车行驶至宜阳县滨河北路路段,被宜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勤务六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检测,酒精数值为53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15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
案例3
2026年2月17日03时30分,王某某驾驶豫CX×××99小型汽车,被宜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勤务一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检测,酒精数值为150mg/100ml,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法律后果: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4
2026年2月16日01时33分,刘某某驾驶豫CF×××873小型新能源汽车,被宜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勤务一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检测,酒精数值为123mg/100ml,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法律后果: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重要提醒:饮酒驾驶是违法,醉酒驾驶是犯罪!酒精会严重降低驾驶人判断力、反应能力和操控能力,一旦发生事故,追悔莫及。洛阳交警将全天候、全覆盖、零容忍严查酒驾醉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