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许继彬 通讯员 王倩

“我奶奶在这家养老中心养老,相关费用早就交了,可发票却拖了一年多都没开,我们怀疑企业可能存在偷税漏税问题。”近日,卢氏县税务局接到12366纳服热线转办的一起投诉,投诉人郭女士反映河南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卢氏分公司未为其家属的养老看护费开具发票并可能偷漏税,希望税务部门调查处理。接诉后该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接诉即办”机制开展核查工作。

经核查,该公司未及时开具发票并非刻意拒开,而是因双方存在经济纠纷所致。投诉人家属入住该养老中心后,中心结合老人身体状况等因素,收取了看护费用2000元,一段时间后,家属以回家过年为由接走老人,此后又因其它原因未再入住。后期,家属以老人实际入住未满一个月为由要求退费,双方产生矛盾,最终养老中心退还了240元费用,郭女士又就未开发票问题通过12366进行了投诉。

该局快速梳理事情原委、理清争议症结后,首先督促涉事企业按照实际支付金额1760元为郭女士开具并交付了发票。同时,进一步核实确认,该公司主要从事养老服务,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其取得的养老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属于免税业务,不存在透漏税行为。

“原来养老服务是免税的,是我对政策了解不够。现在发票收到了,税务人员还耐心讲解了相关政策,让我对税收优惠也有了更深的理解。”在电话回访中,郭女士对税务部门的高效处置和细致服务表示感谢。

据悉,该局除注重12366群众投诉的即时处理之外,也高度重视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在今年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免征增值税被进一步明确。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12366纳服热线为依托,以新法的颁布为契机,聚焦新法的贯彻与落实,特别是针对养老等重点民生领域,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和精准辅导力度,既助力相关企业规范健康发展,也从源头上减少因政策误解而产生的矛盾投诉,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