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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厦门市委对各区纪委监委机关和区委组织部提级巡察工作展开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6年3月5日起启动十三届市委对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等6个区的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的提级巡察工作,巡察时间为30个工作日左右。日前,六个提级巡察组已经进驻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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