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淳安县纪委县监委对淳安千岛湖农贸市场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经理汪文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汪文龙对抗组织审查,串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烟酒等财物;有其它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其它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在业务承揽、产品销售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汪文龙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淳安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汪文龙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 淳安县纪委监委
编辑 成嘉怡
审核 张倩 王晨郁
校对 王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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