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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零年夏天,我那时候当纠察班长,是我当兵的第三年。那时的我戴着白钢盔、白手套,腰间扎着武装带,走在街上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写着“铁面无私”四个字。

纠察这活儿不好干,战友们背地里叫我们“宪兵”,见了绕道走。我对此早就习以为常,反正我这个人做事一板一眼,条例怎么写我就怎么执行,天王老子来了也不好使。

那天下午两点多,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我带着两个兵在市区主干道巡逻,远远就看见一个人从百货商店门口出来,一身草绿色军装,没戴军帽,一头短发被风吹得有点乱。

我眯起眼睛仔细一看,是个女兵。她手里拎着一个网兜,里面装着几个苹果和一瓶罐头,正低着头往公交车站走,完全没注意到我们三个白钢帽正迎面过去。

“同志,请留步。”我拦在她面前,声音不大,但足够严肃。

她猛地一抬头,脸刷地就红了。说实话,我当了快三年纠察,拦过不下一百个违纪的兵,但这张脸我后来记了一辈子。圆圆的脸庞,眉毛浓黑,眼睛又大又亮,像两颗刚洗过的葡萄,嘴唇因为天热有点干,微微抿着,带着一种做错事被抓现行的慌张和不好意思。她个子不高,大概也就一米六出头,军装穿在身上显得空荡荡的,袖口挽了两道,露出一截细瘦的手腕。

“班、班长……”她结结巴巴地喊了一声,下意识地抬手去摸头顶,摸了个空,这才意识到自己没戴军帽,脸更红了,红得几乎要滴出血来。

“哪个单位的?叫什么名字?”我板着脸问。

“通信连,沈秀英。”她老老实实回答,声音越来越小,像犯了天大的错。

我上下打量了她一眼,网兜里的苹果红彤彤的,在阳光下格外好看。按照规定,军人外出必须军容严整,不戴军帽是明显违纪,要登记姓名单位上报,回去还要挨处分。

我让她把名字写在本子上,她接过笔的时候,手都在发抖,字写得歪歪扭扭的。我旁边的两个兵站在我身后,一声不吭,但我知道他们都在看热闹。

我低头看了看本子上的名字,又抬头看了看她。她站在太阳底下,额头沁出一层细密的汗珠,顺着脸颊往下淌,她也不敢擦,就那么直愣愣地站着,眼睛盯着自己的脚尖。

我心里忽然有点不是滋味。那个年代的女兵不容易,十七八岁离家当兵,在通信连每天守着总机,三班倒的值班,嗓子喊哑了是常事,待遇也不比男兵好多少。她大概就是趁着休息日出来买点东西,天太热忘戴帽子了,也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大错。

“沈秀英,”我合上本子,故意停顿了一下,我看见她的肩膀缩了缩,像是在等判决,“这次就算了,下不为例。赶紧回连队,帽子戴好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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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猛地抬起头,眼睛瞪得溜圆,好像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愣了好几秒,她才反应过来,冲我鞠了一躬,差点把网兜里的苹果甩出来,连声说“谢谢班长谢谢班长”,然后转身就跑,跑出去几步又回头看了我一眼,那眼神里有感激,有慌张,还有一点我说不清的东西。

我冲她挥了挥手,她这才撒开腿跑了,军鞋敲在柏油路面上,嗒嗒嗒的,像一匹欢快的小马驹。

我看着她跑远的背影,心里笑了笑,面上却没露出来。转过身,我对两个兵说:“走了,继续巡逻。”他们什么都没说,但我知道他们心里在想什么——班长今天发善心了,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这事儿我很快就忘了,纠察工作忙,每天要处理的事情一大堆,一个没戴帽子的女兵实在算不上什么大事。

可没过几天,我在师部大楼门口又碰见了她。这回她军容严整,帽子端端正正戴在头上,头发也梳得一丝不苟,看见我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立正站好,给我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班长好!”她大声说,中气十足,跟那天结结巴巴的样子判若两人。

我回了礼,正要走,她又叫住我:“班长,那天谢谢你。”说完也不等我回答,转身就跑了,又是嗒嗒嗒的脚步声,轻快得像只小鹿。我看着她跑进通信连的楼里,心想这姑娘倒是挺懂礼貌的。

自打那次以后,我每次路过通信连门口,总觉得有人在看我,转头一看,窗户后面总有一双眼睛慌慌张张地躲开。有一次我看得真切,就是沈秀英,她躲在窗帘后面,脸涨得通红,像被当场抓住的小偷。

再后来,我们开始有了交集。先是她在食堂主动跟我打招呼,打完了饭端着盘子坐到我旁边,问我班长你是哪个连的,当兵几年了,老家哪里的,像查户口一样问了一大串。

我那时候二十四岁,当兵第三年,比她大三岁,在她面前算老兵了,觉得这小姑娘挺有意思,话多,爱笑,笑起来眼睛弯成两道月牙,露出一颗小虎牙。

她开始隔三差五地出现在我的生活里。我巡逻路过通信连,她准保在门口“恰好”出来倒垃圾。我去师部开会,她“恰好”在走廊里擦玻璃。就连我去服务社买牙膏,她都能“恰好”也去买东西。

每次看见我,她都笑眯眯地喊一声“班长好”,然后找各种由头跟我说几句话。我心里明镜似的,知道这姑娘对我有意思,可那时候部队纪律严,战士不允许在驻地谈恋爱,我是纠察班长,更要以身作则。所以每次我都客客气气地应几句,然后找借口走开。

可她像是铁了心似的,怎么赶都赶不走。有一回我实在忍不住了,板着脸说:“沈秀英同志,你是不是闲得慌?没事干的话去跑两圈。”换了别的女兵,被纠察班长这么一说,早就红着眼圈跑了。可她倒好,不但没跑,反而仰着脸看着我,认认真真地说:“班长,我不闲,我就是想看见你。”

那一句话把我噎得半天说不出话来。我站在原地,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睛,忽然觉得胸口有什么东西被狠狠地撞了一下,咚的一声,又沉又响。

我知道完了,我栽了。

一九九一年春天,我跟沈秀英的事情不知道怎么传到了营部。那天我被教导员叫到办公室,关上门,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训。教导员说你是骨干,是党员,是纠察班长,你跟女兵搞对象,你让别的战士怎么看,你让纠察队的脸往哪儿搁。我站在教导员面前,一声不吭,心里却翻来覆去只有一个念头——我就是喜欢她,天王老子来了我也喜欢她。

教导员训完了,见我油盐不进,叹了口气,说你自己看着办吧,别闹出什么事来。我敬了个礼,转身出去,出了营部大门,看见沈秀英站在远处的梧桐树下,双手绞着衣角,一脸忐忑地望着我。

我走过去,她小声问:“挨批了?”我说:“嗯。”她又问:“那你还理我吗?”我看着她那张小脸,忍不住笑了,伸手在她脑门上轻轻弹了一下:“理,怎么不理。”

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一边笑一边用手背擦眼睛,说:“你弹疼我了。”

一九九一年底,我退伍了。五年兵,从新兵到纠察班长,我把最好的年华留在了军营。走的那天,沈秀英来送我,她穿着一身整洁的军装,帽子端端正正戴着,站在月台上,眼眶红红的,但忍着没哭。火车开动的时候,她跟着车跑了几步,冲我喊:“你等我,我明年也退伍,你等着我!”

我趴在车窗上,看着她的身影越来越小,越来越远,最后变成一个绿色的小点,消失在站台的尽头。那一年我二十六岁,当了五年兵,什么苦都吃过,什么累都受过,从没掉过一滴眼泪。可那天在火车上,我把脸埋在帽子里,哭得像个孩子。

我回到了老家,一个北方的小县城,在棉纺厂当保卫科副科长。日子过得平淡,每天上班下班,吃饭睡觉,跟所有退伍兵一样,慢慢适应着从军人到老百姓的转变。我给她写信,一封一封地写,写我在厂里的工作,写我每天看见的人和事,写北方秋天满地的黄叶和冬天漫天的白雪。

她也给我回信,信纸总是叠成好看的形状,字迹还是歪歪扭扭的,但比第一次在我本子上签名的时候工整多了。她在信里说通信连的事,说那些一起当兵的姐妹,说她想我,很想很想。

一九九二年底,沈秀英退伍了。她没回自己的老家,而是坐了二十六个小时的火车,扛着一个大帆布包,出现在我们县城汽车站的出口。

我去接她的时候,她穿着一件军大衣,脸蛋冻得通红,头发比当兵时长了不少,扎成一个马尾辫,看见我就笑了,露出那颗小虎牙。

“我来了,”她说,“你还收留我不?”

我接过她肩上那个沉甸甸的包,一手牵起她的手,她的手冰凉冰凉的,指尖都是茧子,那是当话务员时磨出来的。我说:“走,回家。”

一九九三年春天,我们结了婚。婚礼很简单,在酒店摆了六桌,请了亲戚朋友和以前的战友。她穿了一件红色的棉袄,是我妈陪她去县城百货大楼挑的,喜庆,衬得她脸蛋红扑扑的。敬酒的时候,以前的指导员拉着我的手说:“好小子,有福气。”我扭头看了一眼沈秀英,她正端着酒杯跟人说话,侧脸的线条柔柔和和的,跟三年前在街上被我拦下的那个慌张的小姑娘一模一样,又好像哪里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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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的日子磕磕绊绊,但总归是甜的。她在县城找了一份工作,在邮局当话务员,跟当兵时干的老本行差不多,也算是专业对口了。我们租了一间平房,冬天烧炉子取暖,夏天开电扇纳凉,日子虽然不宽裕,但她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窗台上永远摆着一盆绿萝,长得郁郁葱葱的。她学会了做北方的面食,和面、擀皮、包饺子,样样拿手,就是包出来的饺子形状不好看,歪歪扭扭的,跟她写的字一个样。

后来我们有了孩子,是个女儿,取名叫念英,纪念她妈妈的意思。她嫌这个名字太文气,说不如叫苹果,好养活。我知道她还记着当年网兜里那几个红苹果的事,就笑她,说你要是喜欢苹果,咱闺女以后小名就叫果果。她想了想,说行,果果好听。

果果三岁那年,棉纺厂效益不好,我下岗了。那天我从厂里出来,手里拿着一个纸箱子,里面装着我所有的家当——一个搪瓷缸子,一本党章,还有几本荣誉证书。我蹲在厂门口抽了半包烟,不知道该往哪儿走。三十出头的人了,没什么文化,除了当兵就是当工人,出了厂门,两眼一抹黑。

回到家,她正在厨房里炒菜,听见门响探出头来,看见我手里的纸箱子,什么都没问,关了火,走过来抱住我。她比我矮了快一个头,下巴搁在我胸口上,闷声闷气地说:“没事,天塌不下来。”

那几年我们过得苦。我跑过运输,当过保安,在工地上搬过砖,后来又跟人合伙做了点小买卖,赔了个底朝天。她一直在邮局上班,工资不高,但稳定,每个月发了工资第一件事就是去菜市场买一条鱼,说果果长身体要补营养。

我有时候喝闷酒,喝醉了就跟她说,你当年要是没碰上我这个纠察班长,找个条件好的嫁了,何至于跟着我受这份罪。她就抢过我的酒杯,往桌上一顿,瞪着眼睛说,你再说这种话,我就带着果果回老家,让你一个人过。

我知道她舍不得走,就像当年在通信连的时候,怎么赶都赶不走。

二零零零年以后,日子慢慢好起来了。我在县城开了一家小五金店,专卖螺丝、钉子、水龙头这些东西,生意不大,但够一家三口吃穿。她下了班就来店里帮忙,两个人忙到天黑,关了店门,骑着自行车回家,她在后座上搂着我的腰,脸贴在我背上,跟我说今天邮局里发生的趣事。风吹过来,她的头发飘起来,扫过我的脖子,痒痒的,跟当年在团部门口第一次碰见她时一模一样。

果果上小学了,上中学了,考上了大学,去了省城。家里就剩下我们两个人,忽然安静了许多。有一天晚上,她忽然对我说:“还记得当年你放过我的那次吗?”

我说:“记得,一辈子都记得。”她接着说:“那时就觉得你人还挺好的,就心里一直记得你放过我的那次,没想到,这一记,就变成了还你一辈子,跟你一辈子了。”

我搂着她的肩膀,没说话。窗外的月光照进来,照在她花白的头发上,我忽然发现,她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圆圆脸的小姑娘了,她的脸上有了皱纹,眼角有了细纹,手上全是这些年操劳留下的茧子和伤疤。可在我的记忆里,她永远是一九九零年夏天那个站在太阳底下的女兵,红着脸,结结巴巴地说“班长,我错了”。

那个夏天,我放过了她一次,她后来陪我一辈子。

(图片源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