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风芒能源)
风芒能源获悉,3月30日,重庆市发改委公布6个风电项目核准动态。
根据披露,重庆市云阳县5个驭风项目获核准,规模共计100MW。项目业主均为深圳市禾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除核准5个“驭风”项目外,重庆同日公示一核准变更项目。文件显示,本次核准批复变更风电项目为城口周溪冯家梁风电项目。
同意项目建设地点由“城口县周溪乡”变更为“城口县周溪乡、鸡鸣乡”,其中鸡鸣乡仅用于建设升压站及附属设施;同意将项目配套储能设施由“0.8万千瓦/3.2万千瓦时”变更为“0.64万千瓦/0.64万千瓦时”。
同意项目总投资由3.06亿元调整为2.9亿元,其中业主自筹资金0.87亿元、占比30%,银行贷款2.03亿元,占比70%。
所有公告详情见下: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云阳5个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的请示》(云阳发改文〔2026〕83号)收悉。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调整“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的通知》(渝发改能源〔2025〕1402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提升全市新能源装机水平,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云阳洞鹿乡洞鹿分散式风电项目(项目代码:2601-500000-04-01-689287)。
二、项目单位:云阳县晟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云阳县洞鹿乡洞鹿村。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总装机规模2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组及相关附属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为14000万元,其中:项目单位自筹资金4200万元、占比30%,银行贷款9800万元、占比70%。
六、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本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生态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七、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监理、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本项目核准要件为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235202600001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等相关手续。同时,你委要认真落实好电力项目建设属地安全管理责任。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获取延期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云阳5个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的请示》(云阳发改文〔2026〕83号)收悉。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调整“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的通知》(渝发改能源〔2025〕1402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提升全市新能源装机水平,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云阳桑坪镇咸池分散式风电项目(项目代码:2601-500000-04-01-447472)。
二、项目单位:云阳县晟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云阳县桑坪镇咸池村。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总装机规模2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组及相关附属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为14000万元,其中:项目单位自筹资金4200万元、占比30%,银行贷款9800万元、占比70%。
六、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本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生态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七、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监理、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本项目核准要件为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235202600004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等相关手续。同时,你委要认真落实好电力项目建设属地安全管理责任。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获取延期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云阳5个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的请示》(云阳发改文〔2026〕83号)收悉。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调整“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的通知》(渝发改能源〔2025〕1402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提升全市新能源装机水平,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云阳江口镇沈家分散式风电项目(项目代码:2601-500000-04-01-543275)。
二、项目单位:云阳县晟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云阳县江口镇沈家村。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总装机规模2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组及相关附属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为14000万元,其中:项目单位自筹资金4200万元、占比30%,银行贷款9800万元、占比70%。
六、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本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生态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七、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监理、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本项目核准要件为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235202600002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等相关手续。同时,你委要认真落实好电力项目建设属地安全管理责任。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获取延期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云阳5个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的请示》(云阳发改文〔2026〕83号)收悉。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调整“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的通知》(渝发改能源〔2025〕1402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提升全市新能源装机水平,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云阳桑坪镇团坝分散式风电项目(项目代码:2601-500000-04-01-904221)。
二、项目单位:云阳县晟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云阳县桑坪镇团坝村。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总装机规模2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组及相关附属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为14000万元,其中:项目单位自筹资金4200万元、占比30%,银行贷款9800万元、占比70%。
六、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本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生态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七、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监理、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本项目核准要件为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235202600003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等相关手续。同时,你委要认真落实好电力项目建设属地安全管理责任。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获取延期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云阳5个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的请示》(云阳发改文〔2026〕83号)收悉。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调整“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的通知》(渝发改能源〔2025〕1402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提升全市新能源装机水平,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云阳双土镇无量分散式风电项目(项目代码:2601-500000-04-01-904221)。
二、项目单位:云阳县晟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云阳县双土镇无量村。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总装机规模2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组及相关附属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为14000万元,其中:项目单位自筹资金4200万元、占比30%,银行贷款9800万元、占比70%。
六、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本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生态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七、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监理、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本项目核准要件为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235202600005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等相关手续。同时,你委要认真落实好电力项目建设属地安全管理责任。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获取延期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关于城口周溪冯家梁风电项目核准变更的请示〉的请示》(城发改委文〔2026〕7号)收悉。经研究,现对《关于城口周溪冯家梁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渝发改能源〔2024〕543号)、《关于城口周溪冯家梁风电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渝发改能源〔2024〕1292号)相关内容的变更批复如下:
一、同意项目建设地点由“城口县周溪乡”变更为“城口县周溪乡、鸡鸣乡”,其中鸡鸣乡仅用于建设升压站及附属设施;同意将项目配套储能设施由“0.8万千瓦/3.2万千瓦时”变更为“0.64万千瓦/0.64万千瓦时”。
二、同意项目总投资由3.06亿元调整为2.9亿元,其中业主自筹资金0.87亿元、占比30%,银行贷款2.03亿元,占比70%。
三、原核准批复明确的其余事宜继续有效。
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按要求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推动项目高质量建成投运。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责编:棋盘格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