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的一次演讲中,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提到2024年的一次特种军事行动:拯救被“哈马斯”掳走的人质 诺亚·阿尔加马尼。
诺亚·阿尔加马尼是中、以混血,她妈妈叫李春红。她在“阿克萨洪水”行动中被“哈马斯”掳走。
内塔尼亚胡说,当初作出“营救 诺亚·阿尔加马尼 ”的决定,主要是为了满足李春红“想见女儿最后一面”的心愿。彼时李春红已经身患绝症,时日无多,李春红也已经加入了以色列国籍。由于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这意味着李春红已经放弃了中国国籍。
以色列内阁也讨论过“值得不值得”发起一次特种军事行动以解救 诺亚·阿尔加马尼。毕竟,“活着救出人质”比“杀死哈马斯”的难度可大多了。“哈马斯”很会使用“人体盾牌”,“哈马斯”士兵和人质往往都混在加沙平民当中,以色列只要动手,不可能不杀伤到加沙民众,这会让本来已经承受巨大国际压力的以色列“承受更大的压力”;而且,既然是军事行动,就难免会死人。
事实上,在之后的被命名为“夏季种子”的营救人质行动中,这支行动部队的最高指挥官丧生,以色列失去了一个有着丰富战斗经验的战士;在这次行动中,加沙军民超过两百人伤亡,国际上对以色列的谴责让这个国家一时处于风口浪尖。
但内塔尼亚胡最后还是拍板决定了这次营救人质的行动,因为他觉得这次行动非常“值得”。国家并不应该总要国民“服从大局”为国家做出牺牲,因为,理论上,如果国家总要国民 “服从大局”为国家做出牺牲,可以按照这个原则,“牺牲每个人”,国家对个人来讲变得“空心化”,变成以“国家、集体的名义”牺牲国民个人利益的工具;只有国家在真正的一个个具体的案例中服务于每个具体的国民,让国民看到,不仅有“国民为了国家的大局牺牲自身利益”,也有“国家为了某个普通国民的利益而不惜牺牲国家的利益”,国家才是真正的“人民的国家”。
以色列是个小国,周围阿拉伯国家林立,对以色列来讲可以说“都是敌人”,这样的国家要想在险恶的环境中立足,必然承受不起国家内部分裂、国民不信任国家的代价。所以,以色列对每个国民利益的“在乎程度”,是比美国这样的总是号称“持有美国护照者时刻受到背后强大的政府的保护”的国家都比不上的。以色列护短,对于国民在国外受到伤害有时候睚眦必报,这是出了名的。
我觉得,无论对以色列或者犹太人这个族群的看法是好还是坏,但以色列对国民的这种“护短”态度,还是值得让人称道的。国心中有民,民心中自然会有国;国愿意为普通国民作出牺牲,民当然也乐意为国家利益的大局作出牺牲。作为一国国民,一个“对国民好,对外狠”的国家和一个“对外好、对国民狠”的国家,会更偏好哪个呢?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