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共场所的“救命神器”,您会用吗?
廊坊客运总站候车大厅摆放的AED设备。
突发心脏骤停引发的猝死事件近年来屡见报端,一次次敲响了公众健康的警钟。而面对这一突发事件,心脏骤停“黄金4分钟”急救、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缺口以及国产急救设备产业发展等议题,被推至舆论与政策关注的中心。在廊坊,这些“救命神器”配置得如何?市民熟知并会使用吗?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我市扎实推进公共场所 AED安装配置工作
记者从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了解到,为健全公共急救体系,提升城市应急保障能力,截至目前,我市已在市城区以及各县(市)火车站、大型商场超市、公园、学校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累计投放AED112台。
自2019年起,廊坊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扎实推进公共场所AED安装配置工作,无偿供市民使用。市民可关注“廊坊市卫生急救中心”公众号,打开“一起救”小程序或者急救动态中的“微急救”小程序,即可查看市城区所有重点场所的AED设备点位,并根据自身位置选择距离最近的AED点位。
我市依托卫生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AED使用和应急救护的重要性、必要性,加大AED操作等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力度,将急救知识送到百姓家门口。同时,加强宣传民法典关于“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好人条款”,打消大家对使用AED救人后出现不良后果要承担责任的顾虑,把“围观路人”变成“热心市民”,让更多的人“敢于救人、勇于救人”。
配置的AED好找吗?
AED在公共场所的普及度究竟如何?连日来,本报记者走访了市区部分人流密集场所,探寻这些“救命神器”的真实处境。
在市区一处人流量较大的公园,公园入口处标注了“应急医疗救护”指示牌,记者绕行一圈后,最终在游客服务中心里找到了AED设备。设备本身较为醒目,但周边道路及主要出入口并未设置明显的指引牌。正在锻炼的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经常来这公园,还真没注意过这里有这个机器,如果不是你告诉我,可能一直都不知道。”
在廊坊客运总站候车大厅,记者在入口处发现了AED设备,经观察,鲜有旅客将目光投向此处。
市民政局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表示,大厅的AED设备随时可供市民使用,且保安人员持有办公室钥匙、实行24小时值守,单位内有专门接受过培训的人员,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确操作设备。
市民知晓度不高, “会用”是难题
“您知道什么是AED吗?您留意过商场里有这个设备吗?”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
“听说过,好像是心脏急救的机器吧?在学校里见过,但我们普通老百姓哪会用啊,万一操作不当把人弄伤了怎么办?”市民李女士道出了许多人的担忧。
“没注意过,可能看到了也不知道是干啥的。”市民张先生坦言。在采访中,仅有少数年轻人和从事医疗相关工作的市民表示了解AED,并能大致说出其用途。多数市民对AED的认知几乎为零,“听说过,但不会用”“怕用坏了要担责”成为普遍顾虑。
也有不少市民对AED的存在表示肯定。市民李女士认为,商场和公园里摆放AED是“大好事”,“虽然现在不会用,但看到身边有这个‘救命设备’,心里就觉得很踏实,多一道防线就多一份保障。”
专业解读:AED是“傻瓜式”神器
针对市民的担忧,廊坊市博爱康德应急救护培训中心孙文贺给出了专业解答。她表示,AED被誉为“傻瓜式”除颤器,操作简便。设备内置智能分析系统,能自动判断患者是否需要电击除颤,并全程伴有清晰的语音提示,施救者只需“听它说、跟它做”即可。
“首先,设备体积很小,一般包含一台主机和电极片,而且电池都是内置好的,无需额外准备。打开包装后,很多设备是开盖即开机。然后需要两步:第一,贴好电极片;第二,听从设备的语音指令行事。它会自动分析心率,如果需要除颤,会提示你点击按钮,瞬间发送电流即可。完成电击后,最重要的一步是立即继续进行心肺复苏,这一点非常关键。”孙文贺详细介绍了操作流程。
孙文贺进一步解释道,AED的原理主要是针对心室纤维性颤动和无脉性室性心动过速这两种常见的、致命的心律失常。在这种危急时刻,电击除颤是唯一有效的抢救手段,“它最大的特点就是专为普通人设计,理论上每个人都能用。它是纯自动化的设备,即便你操作不当,比如电极片贴反了,它也不会对患者造成二次伤害,这是它的安全优势。”
孙文贺提醒,在粘贴电极片前,需要一些准备工作。必须彻底清洁患者胸部皮肤。如果有胸毛,需要剃除;如果有汗水或水分,一定要擦干。另外,如果患者身上有植入式除颤器、起搏器,或者贴身的药物膏药,也要避开这些位置粘贴电极片,或者先移除药物贴片再进行操作。
“虽然它很安全且易用,但我还是建议大家进行相关学习和实操练习。只有掌握正确的流程,才能在关键时刻真正帮到别人。”孙文贺说。
针对“救人反被追责”的担忧,孙文贺强调:“很多人担心‘救不活’反而要担责,其实完全不必有这种顾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好人法”,旨在鼓励和保护见义勇为行为。
本报记者 郑爽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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