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淡忠奎 每经编辑:刘艳美
4月10日上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专场新闻发布会,介绍修订《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该《条例》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4月1日修订通过,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四川作为全国气象灾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气象灾害种类多、强度大、范围广、频率高,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委员、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一级业务总监涂扬举表示,《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于2006年7月施行。而近年来,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我省各地极端天气频率明显加大,暴雨、高温、干旱、大风等气象灾害显著增多,现行条例已不适应气象灾害防御的新情况、新变化、新规定。
这是《条例》修订的重要背景。随着新修订《条例》的施行,四川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将进入全链条法治化新阶段,更加有力地应对地形复杂、气象灾害频发的现状。四川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阖介绍,《条例》将健全气象灾害防御责任机制,加强气象灾害预防与隐患治理,完善监测、预报和预警体系,并规范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措施。
其中,完善监测、预报和预警体系是重中之重。《条例》强调,要统筹规划布局气象监测网络,完善气象灾害监测体系和预报系统。加强跨地区、跨部门气象灾害联合监测和信息共享。
同时,也要界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范围,规范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完善发布主体与流程,明确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传播主体责任,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快速传播机制。
这也将进一步完善精密监测网络,打破部门数据壁垒,多维度支撑气象灾害风险从不可知到可预判的转变。四川省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兴明表示,《条例》为四川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省气象局将及时传达广泛宣传,同时锚定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夯实气象灾害防御硬支撑,强化科技研发与应用,鼓励气象灾害领域科研创新,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技术与气象业务融合,完善精密监测网络,统筹建设气象监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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